2021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填报单位: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1年9月24日 | |||||||||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于(消)行罚决字〔2021〕0009号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有限公司 | 张某 | 给予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 2021年9月22日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2 | 于(消)行罚决字〔2021〕0010号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徐某 | / | 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 2021年9月22日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3 | 于(消)行罚决字〔2021〕0011号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张某 | / | 给予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某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 2021年9月22日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4 | 于(消)行罚决字〔2021〕0012号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周某 | / | 给予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周某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 2021年9月22日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2021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来源: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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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24 11: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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