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办发〔2019〕90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于都县2019年推进企业上云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云平台服务商:
为推进我县企业深度上云,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现将《于都县2019年推进企业上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6日
于都县2019年推进企业上云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厅《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推进我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赣工信信推字〔2018〕487号)及市工信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企业上云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赣市工信信推字〔2019〕9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企业深度上云,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上云目标
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云平台供给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企业上云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全年全县新增“上云上平台”企业70家以上,打造上云示范标杆企业3家以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上云宣传培训。根据企业上云需要,适时开展企业上云宣传培训,做好相关政策的宣贯解读。各企业帮扶单位(部门)要支持和鼓励云平台服务商、云应用服务商、系统集成商、行业组织等对本地企业开展企业上云宣传和人员培训,切实提升企业上云意识和上云技能。
(二)开展企业上云供需对接。加强与云平台服务商的对接与合作,组织云平台服务商与本地企业进行供需对接,8月30日前至少举办一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云对接活动,全年实现70 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
(三)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督促各云平台服务商联合省内外制造龙头企业加快工业机理、行业知识、工业微服务、微组件在平台的沉淀,不断丰富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质量,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支持、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速向云计算转型,积极发展各类SAAS服务,为上云企业提供业务支撑。支持和引导云服务商、两化融合咨询服务机构等为企业科学制定部署模式,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上云设计规划、合理选择云服务、稳妥有序实施上云等支撑服务。鼓励云平台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或行业性企业上云体验中心,增强企业上云体验感。
(四)引导企业深度上云。各企业帮扶单位(部门)要支持企业以提升发展能力、解决实际业务问题为出发点,引导企业加强企业内外改造,在设计、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引导企业使用云服务,不断提升企业上云深度和水平,以企业深度上云促进业务创新、效率提升、流程重构、管理变革,提升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五)培育和推广上云标杆。根据省工信厅制定的《江西省企业上云评价指南》和《江西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扶持培育和组织申报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鼓励典型工业企业进行企业上云先行先试,各云平台服务商年内至少打造1家以上上云标杆,遴选出3家上云积极性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上云标杆,并进行示范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深入企业宣讲。各帮扶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企业上云的认识,按照“谁帮扶、谁落实”的原则,高度重视企业上云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企业做好上云服务。加强本地企业上云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于8月30日前至少开展一次深入企业宣讲企业上云活动,同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务实、有序推进企业上云。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上云政策。落实市工信局《关于印发2018年赣州市工业互联网和只能制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市工信装备字〔2018〕203号)文件规定,制定《2019年于都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补贴资金申报指南》,根据企业上云的不同阶段及内容,由县财政对上云企业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对每家申报到省、市的上云标杆企业县财政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各上云企业于每季度末将企业上云资料提交至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统一组织申报。同时县工信局要积极引导企业申报省、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上云的支持,重点打造一批企业上云标杆。各帮扶单位(部门)要结合帮扶企业的实际和优势,落实帮扶企业上云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上云政策环境。
(三)强化督导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县工信局要建立企业上云调度机制,强化工作调度,督导企业上云工作。各帮扶单位(部门)、各云平台服务商要定期向县工信局报送企业上云情况。县工信局将企业上云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并及时将企业上云进度上报县政府,并对各帮扶单位(部门)企业上云情况、各云平台服务商今年企业上云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上云考核指标的帮扶单位(部门)进行全县通报。
附件:1.2019年于都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19年于都工业企业上云奖励资金申报书
附件1:
2019年于都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赣州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市工信装备字〔2018〕203号)要求,结合《关于申报2018年赣州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的通知》中《2018年赣州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为促进我县工业企业快速发展,特制定2019年于都县工业企业上云专项补贴资金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在于都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工业企业,在2019年6月1日后,购买、使用云计算服务或产品,发生实际支出的,可申请企业上云资金的奖补。
二、申报方向和奖补政策
对企业利用工业云服务平台提供的SAAS服务实现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根据企业上云的不同阶段及内容,由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兑现奖补,每家企业财政奖补不超过5万元。
阶段一:企业基础应用系统上云,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网站建站、财务、进销存等基础应用,根据实际发生支出给予奖补,补助上限不超过1万元/家。
阶段二:企业综合应用系统上云,包含但不限于ERP、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综合应用系统云灾备等,综合费用在6万元以上的,补助上限不超过2万元/家。
阶段三:生产上云,包含但不限于MES制造执行系统、生产设备管理平台、生产设备上云等,综合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补助上限不超过2万元/家。
三、申报程序
1.工业企业在市工信局确认的“赣州市工业云示范平台”上云完成后,购买、使用云计算服务或产品,发生实际支出的,可以编制申报书(见附件)向县工信部门申报工业企业上云奖补资金。
2.县工信部门对达到上云要求的企业进行审核,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3.县工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资金投入等进行认定,确定拟奖励项目金额。
4.县工信部门根据企业上云的不同阶段及内容,联合县财政向县政府审报拟奖励的项目名单和奖补金额。
附件2:
2019年于都工业企业上云奖励资金申报书
上云类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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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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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日 期: |
2019年 月 日 |
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
一、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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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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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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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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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国有 □民营 □三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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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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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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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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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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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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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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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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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简 介 |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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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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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向 |
企业上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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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云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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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至 |
项目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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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 承诺 |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
二、相关附件
1.购买平台服务或产品合同协议。
2.购买平台服务或产品清单,发票复印件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3.项目预算表。
4.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胡 涛 2019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