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于干字〔2012〕1号
中 共 于 都 县 委
关于段凤生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免去段凤生同志的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免去罗冠华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协会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免去吴九玲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职务,退休;
免去朱冬喜同志的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免去罗生元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免去易莲秀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免去李德阳同志的县博物馆副主任科员职务,退休。
法律职务的免职请依照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于都县委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