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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2023年脱贫户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第9批)享受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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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优化调整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户奖补政策的通知》(于主乡村办字〔2021〕8号)、《关于印发<于都县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政策申报操作办法>的通知》(于人社〔2021〕133号)和《关于补充就业帮扶政策的批复》(〔2021〕第761号)于巩振办字202315号文件精神,脱贫户劳动力县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可按照省外务工500元/人、省内跨县(市、区)务工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一年享受一次。其中原深度贫困村帮扶对象县外务工的,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分别提高100元/人/年。经审核,以下1376脱贫户劳动力符合申报外务工交通补贴条件(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1229日至2024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如实反映联系地址:赣州市于都县贡江大道301号(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一楼E区就创中心窗口联系电话:6336736邮编:342300。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于都县2023年脱贫户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第9批)享受人员名单

  

 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1229

于都县2023年脱贫户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第9批)享受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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