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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于都县第3批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就业补贴拟拨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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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优化调整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户奖补政策的通知》(于主乡村办字〔2021〕8号)、《关于印发<于都县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政策申报操作办法>的通知》(于人社〔2021〕133号)和《关于补充就业帮扶政策的批复》(〔2021〕第761号)、《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于巩振办字202315文件精神,吸纳脱贫户、监测对象、城镇困难群众劳动力5人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当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县内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一名脱贫户、监测对象、城镇困难群众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1000元就业补贴经审核,以下6家车间符合申报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就业补贴补贴条件(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228日至20243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股如实反映联系地址:赣州市于都县贡江大道301号(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一楼E区就创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97-6336736邮编:342300。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于都县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就业补贴拨付表(第3批)

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228

2023年于都县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劳动力就业补贴拨付表(第3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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