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HZ-SP-202311424
产品名称:一次性餐具
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于都县老唐饭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铁山垅镇丰田圩
产品控制情况: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禾丰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于都县老唐饭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七)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1、使用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2、不得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HZ-SP-202311423
产品名称:小碗
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于都县新村餐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下堡圩
产品控制情况: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禾丰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于都县新村餐馆,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七)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1、使用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2、不得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HZ-SP-202311422
产品名称:小碗
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
被抽样单位名称:于都县万兴美食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尧口村高速路口
产品控制情况: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禾丰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于都县万兴美食馆,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七)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1、使用洗净、消毒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2、不得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HZ-SP-202311383
产品名称:生姜
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
被抽样单位名称:于都县屏山奇秀客家饭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于都县靖石乡屏山牧场
产品控制情况: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靖石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于都县屏山奇秀客家饭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8元;2、罚款人民币6000元。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HZ-NCP-202302469
产品名称:小米椒
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
被抽样单位名称:于都县李贵金西区快餐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于都县盘古山镇盘古山高速服务区西区内
产品控制情况: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靖石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于都县李贵金西区快餐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2、罚款人民币6000元。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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