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大湾区能做到的,我们也要能做到;大湾区做不到的,我们也要想方设法做到”的目标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补足短板弱项,全力打造比肩大湾区的营商环境,打响“雩快办”营商品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1.《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安排及指标提升计划的通知》(赣营商〔2023〕1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48号)。
三、起草过程
该《工作方案》在起草过程中,按照《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安排及指标提升计划的通知》(赣营商〔2023〕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4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结合了我县实际情况,《工作方案》征求了县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经过修改审核形成最终稿。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从便捷准入退出、便利投资建设、破除市场壁垒等八个方面提出39条政策措施。
(一)便捷准入退出。包括便利企业开办、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简便市场主体注销流程、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等4条政策措施。
(二)便利投资建设。包括提升工程审批服务质效、实现水气一站式办理、降低产业项目建设成本等3条政策措施。
(三)破除市场壁垒。包括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综合提升招投标活动便利度等3条政策措施。
(四)推行新型监管。包括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劳动力市场监管、探索建立税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等4条政策措施。
(五)提升政务服务。包括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务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创建政务服务示范大厅、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行“民情汇聚·民意速办”改革、便捷不动产登记、便捷税务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等9条政策措施。
(六)强化涉企服务。包括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效益、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深化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优化人才服务管理、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等7条政策措施。
(七)优化法治环境。包括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涉企执法水平、提升电子送达适用率、细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处置机制、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等6条政策措施。
(八)保障措施。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和强化督导宣传等3个方面工作要求。
政策解读渠道: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797-6232213
解读专员: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股 田雨
联系地址:于都县滨江大道42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