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
于行社示字〔2024〕30042-2号
江西省于都县自来水公司因在振兴大道南侧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门口旁安装基建水表的需要,向我局提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已决定予以许可,审批许可证号为“于行政审批字[2024]SHSG0042-2号”。
许可:在振兴大道南侧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门口旁安装基建水表施工设置移动式围挡作业设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长5.7米、宽2米。许可期限为2024年05月04日至2024年05月06日(3天)。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