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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水南中学、贡江新区楂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来源:于都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30 10:19:02


水南中学、贡江新区楂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的建设,需要征收该项目范围内所涉集体土地上房屋。为依法推进征收补偿工作,拟为于都县水南中学、贡江新区楂林村部分路网及周边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就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1、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2、于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将已报名且符合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册、资产评估机构名册进行公告,由被征收进行协商或投票分别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3、若被征收未按规则选定评估机构,则依法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分别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格要求

1、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二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2、赣州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或已在省建设厅备案的分支评估机构;

3、从事过房屋征收相关评估工作;

4、近三年执业过程没有不良记录;

5、能派出6名以上估价师并按时保质完成相关评估工作的人员;

6、同意按房屋征收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要求

1、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2、必须在赣州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在江西省登记注册并在赣州市工商注册了分公司的独立法人机构;

3、必须从事过房屋征收相关资产评估工作;

4、近三年执业过程没有不良记录;

5、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4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并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6、同意按房屋征收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四、评估机构报名程序

1、评估机构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质量承诺书(原件);②机构简介(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资格文件(复印件);⑤曾接受的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一份(复印件);⑥曾完成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一份(复印件);⑦行业监管部门在2周内出具的近三年的信用记录(复印件);⑧拟派参加本项目评估师资格证书一份(复印件);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一份(复印件);⑩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报名资料的审查:上述列明为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不按要求配合资格审查的,或不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3、报名时间:20245658日下午17:30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于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5、联系人:华锦莲,联系电话:15970935272

于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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