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办字〔2023〕36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于都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于都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8日
于都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大湾区能做到的,我们也要能做到;大湾区做不到的,我们也要想方设法做到”的目标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补足短板弱项,全力打造比肩大湾区的营商环境,打响“雩快办”营商品牌。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我县营商环境评价实现争先进位,由“一般”等次(全省81—100名)提升至“优良”等次(全省21—50名)以上,打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翻身仗”。
二、重点任务
(一)便捷准入退出
1.便利企业开办。依托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平台,推行“全类型、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推动企业变更信息高频事项合成“一件事”。探索实施企业“开办即开户”改革,银行金融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办完营业执照后在企业开办专窗就能申请开通企业银行账户,实现企业开办和银行开户同步办理。发挥银行机构网点覆盖面广、贴近群众等优势,推行“政银通”15分钟政务服务便利站改革,将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服务事项延伸至银行网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于都县支行等〕
2.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拓展适用区域,推行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便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省内或省外部分区域跨区域互通、互认、互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其他设行政许可单位〕
3.简便市场主体注销流程。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市场主体便捷退出途径,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职权出清机制,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
4.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推动税务、市监、工信等省级系统在填表报数方面的功能整合和数据共享,推行企业“多报合一”试点改革。完善县级层面填报机制,实行涉企数据填报工作备案制管理。建设企业数据填报综合平台,统一企业身份认证,整合多系统申报入口,推动涉企数据在主要部门业务系统一次填报后共享至关联部门业务系统;对重点填报企业,采取“一对一”方式,探索企业端运用智能机器人技术,实现一次填报多系统分发,逐步减少企业填报数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便利投资建设
5.提升工程审批服务质效。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运用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实施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集成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全面进驻工程建设“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通过“赣州市项目策划生成平台”生成。扩大施工图免审范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工作机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联合验收事项和申报材料。实现联合验收和备案集成事项全程网办。推行预验收制度(预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项目水电气接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将水电气接入工程纳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扩大联合验收事项。推行工程项目“合并审批”,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联事项,将水利工程初步设计与水土保持方案合并审批,权限内输变电项目一般环评与辐射类环评合并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6.实现水气一站式办理。推行水气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推广水气接入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快打通政企数据壁垒,实现水气企业在线获取和验证报装信息,将绩效监测模块与用气报装业务管理系统打通,积极推进供水供气报装电子化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及其他行政许可的监管部门、县雩山水务公司、海特燃气公司等〕
7.降低产业项目建设成本。进一步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推动更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积极探索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等各项测量服务,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在符合项目整体规划要求、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试行分段单独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
(三)破除市场壁垒
8.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一诉求处理机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9.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出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健全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处理处罚结果,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0.综合提升招投标活动便利度。持续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开展制度清理,治理在招投标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的行为。推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功能迭代升级,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一照通办”改革,加快推进合同签订和变更等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更高效便捷参与招投标活动。在房建及市政、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帮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拟招标项目信息。推进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取消工程施工招标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优化招投标程序。〔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推行新型监管
1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通过抓实部门联合监管、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干扰、为企减负”,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12.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机制,对标省、市研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不涉及人身、财产、公共领域安全,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优先运用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保护企业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13.规范劳动力市场监管。定期邀请市级专家到于都县开展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服务,实现鉴定服务“少跑腿”,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扩大补充工伤保险人群覆盖范围,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加大省电子劳动合同推广使用力度,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订立和管理电子劳动合同的工作力度,先行提高国有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使用率。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覆盖企业面,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探索开展特殊工时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压缩办事时限,审批时限从五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卫健委〕
14.探索建立税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对标市级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事项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税收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应当不予追究、减轻或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具体情形,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司法局〕
(五)提升政务服务
15.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支持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纳税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率力争达到60%。2021年6月后市县签发的证照全部入库(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推出150个免证办理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公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16.务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升级强化平台及数据支撑能力,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2023年底前,实现上线不少于50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相关牵头单位〕
17.创建政务服务示范大厅。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提升完善政务线上云服务大厅和政务公开云直播平台,优化政务“数字人”云服务大厅,推行“行政办事员”服务和“综合受理+全科审批”模式,建立大厅日常管理巡查制度,为企业群众提供智能化、场景式的便捷服务。按照“N+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推进综合窗口全覆盖。健全县乡村“三级”政务帮办工作制度,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力争在2023年底前,发布“于都县新型智慧城市1.0”版,初步完成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平台、数据中枢、指挥中心建设;打通数据壁垒、信息孤岛,推进数据整合,实现全县区域内信息共享交换;推进视频存储共享,搭建视频中枢平台,视频资源统一接入;完成“四大品牌”场景体系设计,拓展N个特色应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委政法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贡江镇(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等〕
19.推行“民情汇聚·民意速办”改革。按照“多端受理、全量汇聚、统一分拨、统一回复、一单到底”的模式,汇集民声通道、县长信箱、问政于都等多渠道受理诉求至12345热线,建立“雩快办”民意诉求快速办理机制。完善数智热线平台功能,上线智能坐席辅助,实现智能录单、智能派单、智能回访等,优化数据赋能热线流程,提升办件效率。按照“谁主管、谁办理,谁牵头、谁办理,指定谁、谁办理”的原则建立“首办负责”机制。强化联席会议机制,协调研判热线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
20.便捷不动产登记。打破系统壁垒,实现税费、登记费“一码征缴”。利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预告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和便利度,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业务,优化登记流程,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住建网签备案系统、金融机构系统信息共享,实现证书、证明等纸质材料免提交。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免除企业间不动产登记费用,对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行“零收费”(不含房地产开发及金融机构),相关费用支出由财政保障(免审即享)。〔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人行于都县支行、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保中心等〕
21.便捷税务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压缩办税次数、办税时间,做好“非接触”办税缴费方式推广,提高全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占比。探索对个人存量房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供接口。提高出口退(免)税办理质效,提升出口退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22.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优化简化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流程,缩短评估时间。依托江西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疗机构在线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监管。将互联网诊疗行为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分局〕
23.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建设智慧交通平台,打通数据壁垒,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淘汰老旧汽车,强化货车通行管控,进一步加强全县绿色交通管理。加快国省道建设,建设四好农村路,持续优化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中心〕
(六)强化涉企服务
24.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为中小企业开辟新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品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人社局、赣州银保监分局于都监管组、人行于都县支行等〕
25.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效益。探索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运营资本供给机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丰富信贷产品体系。推行多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额度达到2600万以上,比上年度增长30%。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技术经纪人培训班。〔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体局、人行于都县支行〕
26.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加强供电质量管理,压减用户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加大对频繁停电、低电压等问题整治力度。加大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力度。依托配电自动化、带电作业、旁路作业、发电车保供电、无人机巡视等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推进配电网差异化运维,降低设备故障率。推进电力联合执法,解决好外力破坏、用户故障出门等突出问题。拓展“互联网+营销服务”,线上办电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
27.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重点围绕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制定标准和档次、票据使用、收支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做到“五个严禁”。通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参与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助企纾困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在年检、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28.深化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为企业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精准兑现、快速直达。加强“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完善市县一体“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政策兑现服务体系。2023年底前,符合要求的惠企政策原则上全部上线“亲清赣商”平台,通过平台兑现惠企政策的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
29.优化人才服务管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现状与产业发展规划,聚焦“1+2+N”重点产业,助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和产业人才链构建。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深赣合作”的契机,积极推荐干部赴深圳交流学习,组织遴选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赴上海、深圳等地考察学习,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30.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力度,2023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5家以上、省级“小巨人”或“单项冠军”企业3家以上。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利用科技生态平台数据库精准识别,分层级精准培育,力争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20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教科体局〕
(七)优化法治环境
31.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破除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执行联动效率。加大协同打击拒执犯罪力度,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阻碍执行保持高压态势,统一证据收集认定标准、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加快审判进程,形成打击合力。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通过逐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实行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税务局、人行于都县支行等〕
32.提高涉企执法水平。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构建“府院联动、院院协作、市县协同”工作机制,探索“多元解纷+司法确认”模式,对诉前化解成功的行政争议,依法出具法律文书予以确认,公正、高效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形成“源头预防、诉源治理、多元调处”新格局。提高小额诉讼程序案件适用率,针对涉及公司、证券期货等小额纠纷,突出专业调解作用,提高投资者依法维权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多元化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发改委等〕
33.提升电子送达适用率。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优化案件电子归档流程,力争实现单套制归档目标。推动两级法院同步实现无纸化办案和电子归档,探索创新电子档案资源利用模式,减少诉讼群众和企业在档案利用方面的负担。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提升电子送达适用率,减少邮寄送达,提升民商事案件审理电子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中国邮政于都分公司〕
34.细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处置机制。合理拓展管理人权限,对于司法查封等特定类型查封,允许管理人凭法院裁判文书直接处置财产,并办理解封、过户等事宜,无需再向相关法院、政府部门个别申请并协调解封。破产财产处置后,管理人前往各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变更手续,视同债务人自行办理,由各相关单位审查管理人、买受人的相关资料,按照市场主体正常交易手续办理产权过户变更手续。资产处置所得价款经与查封单位协调一致后,统一分配处置,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35.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对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或管理人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各单位配合解除对其采取的失信、限消措施。加强破产重整信息归集,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
36.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法院在对政府机构强制执行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及时向市信用办共享相关信息,共同协调相关单位主动履行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县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37.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执行力,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一线人员各司其职的推进机制。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把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县营商办要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面清单,对各部门违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决策部署,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实行“约谈警示”“黄牌警告”“红牌追责”。同时,要协同县作风办,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高效处置,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
38.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县营商办要全面统筹和组织协调全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直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县营商办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对标提升任务。县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及时反馈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9.强化督导宣传。加强督导检查,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主要部门及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和“回头看”,确保提升任务有效落实。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于都县高质量发展和县直部门综合考核内容,查实存在营商环境负面情形的,取消当年营商环境评先评优资格。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推广我县对标湾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特色亮点做法,争取更大成效。
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于每月22日前将对标提升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报县营商办(电话:6210802,邮箱:ydxfgwzhg@163.com),将“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报县行政审批局(电话:6215673,邮箱:ydfwzx@163.com)。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对接,合力推进108项对标提升任务、34项“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1.2023年于都县对标湾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清单
2.2023年于都县对标湾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
任务清单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宋越凡 2023年7月8日印发
附件2
2023年于都县对标湾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改革 事项 |
改革提升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县领导 |
完成时限 |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6项) |
||||||
1 |
施工图面审查改革 |
1.多方式加大图审改革政策宣贯力度,特别是对窗口及专区工作人员、建设单位报建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宣贯、指导。 2.在全力引导低风险工程应报尽报的基础上,积极动员一般工程主动申报并享受图审改革政策利好,推动我县图审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3.根据市级部署,及时扩大施工图审查改革项目覆盖范围。 |
县住建局 |
县行政审批局、 县财政局 |
黄娜 |
2023年12月 |
2 |
简化实施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
衔接行政审批部门优化完善系统设置,采集各部门电子印章,施行联合验收和备案集成事项全程网办,联合验收通过后自动生成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凭证,企业可在线获取。系统自动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房屋销售等部门,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
县住建局 |
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县发改委 |
黄娜 |
2023年12月 |
3 |
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 |
入驻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规划环评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以及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的,可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 1.豁免环评手续,园区内所有环评登记表豁免办理备案手续、部分项目豁免环评报批。 2.简化环评编制,对政策和选址相符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编制依据等内容可简化。 3.实行打捆审批,对项目类别相同的且简单的报告表可统一进行环评审批。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 |
黄娜 |
2023年12月 |
4 |
“多测合一”改革 |
1.在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将房屋面积预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定位测绘等整合为一个事项,由符合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 2.在施工监督阶段,将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设工程基础正负零复验整合为一个事项。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建局、县发改委(人防办) 、县城管局 |
黄娜 |
2023年12月 |
5 |
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
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试行“清单式”信息,土地供应时“一单尽列”、免费公开,对市、区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出让前已主动完成的评估普查事项,企业在后续阶段不再重复申报或者审批部门简化审批条件,推动项目审批、建设提速增效,实现“交地即开工”。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单位 |
黄娜 |
2023年12月 |
6 |
二手房“带押过户”改革 |
1.研究制订我县二手房“带押过户”有关政策,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降低交易成本。 2.完成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优化升级,实现带押房屋合同网签。 3.加大不动产登记系统、住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和金融机构系统信息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建局、 赣州银保监分局于都监管组 |
黄娜 |
2023年7月 |
二、商事制度改革任务(8项) |
||||||
7 |
企业“开办即开户”改革 |
1.探索实施企业“开办即开户”。在符合风控要求等条件的基础上,将企业开办和银行开户业务同步办理,实现数据共享、减跑动、减材料。 2.持续优化“政银合作”新模式,推广“政银通”15 分钟政务服务便利站改革,将企业开 办、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政务等服务事项延伸至银行网点,并逐步扩大至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业务,实现银行开户信息与各部门间业务关联。 3.优化银行开户、审贷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于有开户或贷款需求的企业,由银行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提供服务。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市场监管局、赣州银保监分局于都监管组、人行于都县支行、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王育军 |
2023年10月 |
8 |
“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
1.积极向省税务局汇报争取,根据上级局部署,进一步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2.做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推广,提高全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占比,压减纳税时间。 |
县税务局 |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9 |
企业“多报合一”改革 |
推动省级层面支持改革。积极与省级部门汇报沟通,反馈“多报合一”业务需求,争取省级相关部门支持赣州率先推行企业“多报合一”试点改革,协调省级系统对我县开放 对接权限。探索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企业申报数据“多报合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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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峰 |
2023年10月 |
10 |
“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
简化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流程,市场主体(不含个体户)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营业执照内。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省内或省外部分区域跨区域互通、互认、互用。 |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
其他设行政许可单位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11 |
建立统一地址库 |
联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公安、住建、民政等地址管理部门,对全县地址数据进行整合、归集,并推进地址数据在商事登记等场景的应用。 |
县委政法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12 |
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 |
积极实施府院联动、破产联办,为破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破产管理人持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等材料可在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内档查询、备案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手续。 |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 |
王育军 |
2023年8月 |
13 |
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
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通过建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覆盖度、服务成效度、审批效能度、壁垒破除度、准入保障度等方面适时开展全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
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直有关单位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14 |
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 |
1.积极向省税务局汇报,优化完善相关系统功能,推动实现税务UKey线上申领和免费邮寄。 2.加强税务Ukey运维服务,探索各主管税务机关购买第三方涉税服务,及时解决税务UKey使用问题。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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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军 |
2023年10月 |
三、优化政务服务及数字化改革任务 (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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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化“市县同权”改革 |
1.在2022年下放118项的基础上,聚焦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再梳理下沉一批“市县同权”事项至县级办理。 2.升级完善“市县同权”联动审批平台功能,优化“市县同权”审批流程,加快对接应用 电子证照、打通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受理与审批线上闭环审批。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教科体局 |
王育军 |
2023年10月 |
16 |
“民情汇聚·民意速办”改革 |
1.出台“民情汇聚·民意速办”改革工作方案,按照“多端受理、全量汇聚、统一分拨、统一回复、一单到底”的模式,将中国政府网留言、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县长信箱、民生通道、问政平台等受理诉求汇集至12345热线,建立“赣快办”民意诉求快速办理机制。 2.完善现有热线平台功能,数据赋能热线流程优化,提升办件效率。 3.按照“谁主管、谁办理,谁牵头、谁办理,指定谁、谁办理”的原则建立“首办负责”机制。强化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调度研判热线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及其他热线县级成员单位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17 |
打造“家门口”医保便民服务圈 |
1.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走访调研,探索在工业园区设立医保便民点,创新打造湾区便民服务点。 2.制定事项清单,根据我县实际,结合高频办理事项,梳理制定工业园区、“大湾区”、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3.拓宽办理渠道,在工业园区、“大湾区”等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场所增设医保便民服务点或自助办理终端。 4.积极宣传引导,工业园区、“大湾区”医保便民服务点设立后积极进行宣传引导,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医保经办服务。 |
县医保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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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 |
2023年10月 |
18 |
创新线上+线下智慧政务模式 |
1.升级AI+智能辅助审批平台,梳理上线个体户登记、人才、保障房、户政、社保、公积金、车辆、工会等一批秒批秒报事项。 2.依托“赣服通”赣州分厅,搭建 VR 政务大厅,融入预约叫号、视频办、帮代办等功能。对接赣州市统一预约平台,提供在线预约、资料预审、政务服务地图等服务,同步支持线上无感取号和线下自助机取号。 3.持续完善数字政务云服务大厅功能,启动第二批数字人导办事项梳理工作,不断丰富数字人知识库,提升云服务大厅办事体验。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人社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19 |
推动政务服务掌上办理 |
1.打造“赣服通”赣州分厅6.0,升级特色专区,接入教育、医疗、住房、交通、文体、社保等更多公共服务类事项,推动不少于200项“一件事”如期上线。 2.强化“赣服通”赣州分厅宣传推广,通过召开政策说明会等方式扩大改革知晓度,提升平台服务成效度和用户使用度。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人社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20 |
深化“一网通办”改革 |
1.加大省、市业务系统对接力度,探索县级业务系统申报入口归并建设,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由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受理。 2.强化“赣服通”赣州分厅和赣州市政务服务网、“一窗式”受理平台的联动,实现事项全流程网上受理、预审、办理。 3.持续攻坚数据壁垒,推动药监、广电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平台的对接,推出一批国省高频系统RPA数据回流事项。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财政局、县网信办、县发改委、县委保密和机要局、“赣服通”于都分厅建设涉及的县直有关单位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21 |
“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 |
1.建立共享机制。要求各部门根据“应享尽享”的原则,无条件共享证照数据,并通过考核倒逼部门推动证照数据共享。 2.扩大应用领域。结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梳理事项清单、证照清单,对接业务系统,通过群众扫码授权实现系统自动关联电子证照,真正实现“免证办”。 3.确保数据质量。通过升级电子证照系统,开发数据质量监测功能,自动校验入库证照数据,并进行数据不规范预警,及时提醒部门进行数据修订。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医保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22 |
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
加强与省财政厅对接,推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升级完善,积极推进非招标采购方式“不见面开标”,全面推行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23 |
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
通过组织召开专项对接会方式,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梳理工作难点、堵点问题,研究确定解决思路;同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尽快推动系统整合,打通不动产登记、税务、财政等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税、费“一码征缴”,促进服务再上水平。 |
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
人行于都县支行、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 |
黄娜 |
2023年12月 |
24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确认网上申报 |
从2023年逐步推广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确认网上申报,让办事人员少跑腿。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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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军 |
2023年10月 |
四、创新监管改革任务(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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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动态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以风险分类和信用分级为基础,实施双随机差异化监管,提高抽查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司法局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
杨海峰 |
2023年12月 |
26 |
探索“一体化”智慧市场监管模式 |
1.分阶段开展“一体化”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的需求调研工作。 2.制定平台建设方案。拟重点构建一个平台、两大中心(即数据分析中心、调度指挥中心)、四大板块(即安全监管板块、信用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板块、综合执法板块、秩序监管(投诉举报)板块)。 3.联合县财政局推进申请项目立项,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财政局 |
杨海峰 |
2023年12月 |
27 |
“小错免罚”包容柔性执法 |
1.在第一批“轻微首违不罚”执法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联合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探索制定第二批“轻微首违不罚”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宽事项范围。 2.对清单内的轻微首违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纳入信用公示。 |
县城管局 |
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
黄娜 |
2023年12月 |
28 |
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
1.研究出台《于都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措施》,将本措施纳入其中。 2.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
县司法局 |
县市场监管局及其他市县行政执法单位 |
廖剑 |
2023年12月 |
29 |
破除招标文件“隐性门槛” |
出台我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细化编制方法,从源头上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
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王育军 |
2023年6月 |
五、科技金融领域试点示范改革任务(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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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推动科技成果和知识交易“一站式”服务 |
1.推动科技成果交易,促成技术交易合同额300万,交易合同数不少于3个。 2.组织参加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科技成果对接会、产业论坛、产学研对接活动等)。 3.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依托江西省高校院所专利运营平台等全省性的综合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交易、转移转化等“一站式”服务。 |
县教科体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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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 |
2023年12月 |
31 |
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
1.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科技安全、科技伦理和已赋权科技成果管理。 2.严格落实《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聚焦“1+2+n”产业布局,根据市统一部署,完善科研成果归属和权益分配相关政策措施。 3.根据市统一部署,积极落实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相关政策。 |
县教科体局 |
县财政局 |
王峰 |
2023年12月 |
32 |
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一是选择符合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模式;二是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入池企业和专利遴选;三是鼓励县属国有企业和融资担保公司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支持。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城资公司、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
杨海峰 |
2023年12月 |
33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模式 |
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对因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造成本金损失的合作银行发放坏账补偿。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杨海峰 |
2023年12月 |
34 |
企业股权转让“一件事”改革 |
探索建立协税工作模式,纳税人(申请人)申请办理个人转让股权变更登记前,先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登记机关查验完税信息后核准变更登记。 |
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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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军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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