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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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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府发〔202314

于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911


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府发〔20231号)和市政府《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市府发〔20236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增加优质健康资源与服务供给,强化医防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健康于都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重点行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推动五区一基地(健康江西行动样板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引领区、县域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先行区、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研发试验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创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红色卫生教育基地)建设,坚持固底板、补短板、扬优势,全方位、全要素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促进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实现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

一年有突破,补齐能力短板。2023年底,八项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疫情防控能力基本达到大规模疫情应对处置要求。

两年见成效,推动内涵发展。2024年底,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信息化等内涵式发展要素得到强化。

三年大变样,实现量质齐升。2025年底,高质量建成健康于都,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城乡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城乡区域资源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更趋均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健康于都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底,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人。

聚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目标,持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着力打造健康江西于都样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于都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水平,加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实施区域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不断优化传染病快速诊断网络。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传染病定点医院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疫情联合处置能力。到2024年底,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设立公共卫生科。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防所、结防所改造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科体局、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依托现有条件储备应对突发传染病防控所需的集中隔离资源,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完善梯次储备方案。到2023年底,按照不低于每万人(本文中的人口数均指常住人口数)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分级流调队伍配备,各乡镇按3万人口以下配备2名、3—5万人口配备3名、5万人口以上配备4名的标准配齐专(兼)职流调人员。〔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在县人民医院设置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100张,提升传染病患者其他重大疾病治疗能力。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升综合医院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加强全县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疫情治疗药物、医疗资源储备,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明确储备品种、规模数量,实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代储及动态轮换储备制度。加强县级医院各类医疗资源管理,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应急抢救设施建设;推进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规范重症救治床位(含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设置管理,加强呼吸、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以县第二人民医院为依托,整合结防所、皮防所等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公共卫生临床医院,日常床位不少于400张,扩展床位不少于1000张,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方面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4.促进健康教育行动。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促进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争取到2025年底,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独立部门(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力争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拓宽健康知识普及的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办好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健康教育栏目。加强全县健康科普讲师团的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型活动,优化健康科普讲师选拔和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方式,扩充健康科普讲师团和健康科普资源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教育。〔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5.遴选培育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分别达到1个以上、2个以上、3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分别达到10个以上、20个以上、30个以上,重点向重症医学、呼吸、麻醉、感染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急诊、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产科、儿科(新生儿)、儿童康复科、盆底与产后康复科、精神疾病、职业病、老年病、口腔、五官、皮肤等专科倾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6.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成县120院前急救指挥中心。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并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标准逐步配备到位,到2025年底,全县至少配备65辆救护车(其中负压救护车26辆)并纳入12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工作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提升医务人员院前急救能力,对全县医务人员分批次进行急救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急危重症的识别能力和相关救治技术。〔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

7.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在长征公园设置固定采血点。巩固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直报成果,推动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更好落地。〔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快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立医院精神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依托公共卫生临床医院,建设精神(心理)专科病区。到2025年底,全县精神专科医院均设立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60%80%100%。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精训全县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家庭教育关爱帮扶队伍、心理志愿服务队伍,提升既有人才队伍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充分发挥现有卫生、教育、政法、妇联、工会行业主管心理服务平台和场所作用,推动社会心理服务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教科体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县行政审批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9.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支持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覆盖。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适当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床位数,重新核定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职称数,加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力度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推进乡村一体化和乡聘村用,空白村卫生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并实行乡聘村用乡聘村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10.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宣传、动员、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县妇保院和第二人民医院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推动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规范化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强化基层院前急救能力,依托公立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基层卫生院建立急救站或具备院前急救救护车出诊站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到2025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慢性病综合门诊。〔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11.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项目,重点打造黄麟乡中心卫生院、禾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到2025年底,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齐常用诊疗设备。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动,到2024年底前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实施老年康复、安宁疗护、口腔、皮肤等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全县70%基层医疗机构建成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2.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6月前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并按要求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持续支持针灸、推拿、康复、骨伤、妇科、肛肠及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肝胆病等优势专科专病做优做强,建设一批中医经典病房。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特色康复中心、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底,县中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县中医院〕

1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老年病、妇女儿童及亚健康人群中的保健防治优势,着力营造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卫生服务环境。到2025年底,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师;支持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中医师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遴选贡江镇卫生院、梓山镇中心卫生院、禾丰镇中心卫生院、利村乡中心卫生院、黄麟乡中心卫生院、小溪乡卫生院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中医院〕

14.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赣十味”“赣食十味等道地药材为重点,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种植,组织辖区中医药种植合作社(企业)申报定制药园建设项目。推进热敏灸产业与中医药健康旅游、食疗产业、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取政策向国家申请建设于都中药材交易市场,协助赣州市申请建设药品进口陆海空综合口岸,推动引导医药健康产业聚集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5.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到2025年底,实现产前筛查机构和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深入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免费避孕药具线上申领工作,强化免费药具自助发放机管理,力争药具自助发放机年均上线率达90%以上,促进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探索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在妇保院建立县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立1个县级向日葵亲子小屋,带动一批有条件的幼儿园建立向日葵亲子小屋〔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计生协、县教科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妇保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按要求做好城市居住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鼓励幼儿园积极开展托育一体化工作,指导托育机构完成备案,到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乡(镇)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做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生育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带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举办托育机构、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到2025年,将县托育中心打造为规范化、标准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数达到60%,推动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规范全县婴幼儿养育照护和托育服务标准,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科体局、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城市社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妇保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17.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2025年底,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妇保院〕

18.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2023年底,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提升县第三人民医院、宽田乡卫生院、铁山垅镇卫生院等三家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的服务质量,并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支持县人民医院建成普惠性、公立性、示范性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全县新建公立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点。鼓励民营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市医保局于都分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19.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维持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健全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体系,以县疾控中心为主干,加大县级财政投入购置设备,选派人员至上级机构进修学习,提升全县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完善县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依托公共卫生临床医院,提升职业病体检鉴定、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市医保局于都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0.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推动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建设和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23年底,建设1个县级家庭健康指导中心,建设一批社区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现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捷就医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底,建设1个县级暖心家园,建立暖心家园服务制度,100%覆盖失独、伤残家庭。加强青春健康阵地建设,探索建立亲青健康模式,2025年底,在于都二中建设1个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县计生协、县卫健委、县教科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21.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通过对口帮扶、特设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特殊顾问、名医工作室(站)、远程医疗等形式,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团队)。组织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到2025年底,培养县级医疗管理高层次人才15名、医疗管理骨干人才50名;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完成率分别达到60%80%100%。实施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培养项目,到2025年底,遴选培养2名左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到2025年底,培养选拔进入市级项目人才5名,培养市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20名;开展师承工作,培养1名省级指导老师和2名继承人,在全县培养10名师承指导老师和20名继承人,开展于都名医评选,搭建人才高质量发展平台。〔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22.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的培养力度,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定向培养模式。完善高等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深度融合机制,鼓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共卫生教学实践基地。切实保障县乡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和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需求,到2025年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到2025年底,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全县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首席专家设置率分别达到50%80%100%。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人民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23.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医学定向生培养计划,力争到2025年底培养8名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推动县中医院建设成省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中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4.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每年培养10名左右合格住院医师,重点加强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师资培训,重点打造骨干师资、考官、评估专家队伍。到2025年底,力争将县人民医院打造成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大力支持县卫生技术培训学校等符合条件的医学院校及中职、技工院校开设老年健康、婴幼儿照护等相关专业。〔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

25.加强医学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资源统筹机制,到2025年底,实施一批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创新中医药科技项目立项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科技+中医药科技项目联合立项机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年度总收入的2%〔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七)智慧卫健能力提升行动

26.推进智慧卫健应用建设。加快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4年底,全县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10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100%。提高乡镇卫生院信息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参照二级医院实施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资源,依托掌上医疗、城市大脑等建设卫健行业便民服务与业务协同门户,聚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人口家庭管理等业务领域,配合省市加快推进公卫信息系统、妇幼信息系统、智慧卫监信息系统等应用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于都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27.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协同。加快构建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监管。加快推进全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加强县、乡两级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推进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地区延伸。2025年底前,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推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调阅应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市医保局于都分局、县大数据中心〕

(八)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行动

28.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触点前移,加强食源性疾病溯源和关联性分析;2025年底前,协助市级建立属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模型,绘制重点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地图,不断提升赣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教科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

29.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富硒、预制菜、脐橙、油茶等有关食品的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推动当地特色农产品由地方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为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推食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

30.培育营养健康惠民体系。推进营养指导员培训建设,组建食品营养专家队伍,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每万人配备至少1名营养指导员。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健康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及性强的营养指导服务。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规定,推动三级医院综合设置营养科室,提升营养诊疗在医疗一线的应用占比,发挥营养干预在治疗周期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合理膳食宣传,对与营养相关的肥胖、营养不良等人员进行行为指导。〔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质量谋划、高效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充足要素保障,凝聚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卫生健康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入模式,动员社会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保障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计划实施力度。县卫健委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靠前主动协调服务;各卫生健康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操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导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强化考核评价,总结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校对人:宋 2023911日印发    


附件

《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重点项目

建设目标

1

强化公共卫生能力

建设

依托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公共卫生临床医院。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防所和结防所项目建设。

2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

建设

2023年底,力争建成1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4年底,力争建成2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底,力争建成3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3

开展基层特色科室

建设

实施老年康复、安宁疗护、口腔、皮肤等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全县70%基层医疗机构建成特色科室。

4

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2025年底,实施一批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5

重点支持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建设

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6

实施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培养项目

2025年底,遴选培养2名左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7

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院前急救中心建设。

8

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20256月前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

9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特色康复中心建设

2025年底,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10

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

在长征公园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

11

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2025年底,乡镇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将县托育中心打造为规范化、标准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12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项目体系建设

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阵地。到2023年底,建设一个家庭健康服务中心。

加强青春健康阵地建设。到2025年底,在于都二中建设1个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

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在原计生协会办公楼建立县级暖心家园

建设向日葵亲子小屋。建立1个县级向日葵亲子小屋,带动一批有条件的幼儿园建立向日葵亲子小屋

建立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在妇保院建立县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

13

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

在公共卫生临床医院建设传染病病区,应急床位不少于400张,应急扩展床位不少于1000张,在县人民医院设置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100张,提升传染病患者其他重大疾病治疗能力。

14

健全完善重大疫情

救治体系

推进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

15

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质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

16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

网络建设

2025年底,建成县120院前急救指挥中心,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标准,全县至少配备65辆救护车(其中负压救护车26辆)并纳入12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17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

设备升级改造建设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

18

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

2025年底,完成县妇保院和第二人民医院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实现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

19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

重点打造黄麟乡中心卫生院、禾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到2025年底,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20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2025年底,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21

加强合格住院医师

培养

每年培养10名左右合格住院医师。

22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2025年底,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23

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服务建设

2025年底,贡江镇卫生院、梓山镇中心卫生院、禾丰镇中心卫生院、小溪乡卫生院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24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

体系建设

2025年底,加快公立医院精神专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60%80%100%

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

25

加强市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和省级师承人才培养

2025年底,培养选拔进入市级项目人才5名,培养市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20名;开展师承工作,培养1名省级指导老师和2名继承人,在全县培养10名师承指导老师和20名继承人。

26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2025年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7

实施医学定向生培养计划

2025年底,培养8名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8

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

建设

2025年底,力争将县人民医院打造成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

29

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

建设

2025年底,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

30

加强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

2025年底,完成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培训2人,职业病诊疗康复骨干人才培训2人。

31

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

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全县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首席专家设置率分别达到50%80%100%

32

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

2025年底,培养县级医疗管理高层次人才15名、医疗管理骨干人才50名;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完成率分别达到60%80%100%。大力支持县卫生技术培训学校等符合条件的医学院校及中职、技工院校开设老年健康、婴幼儿照护等相关专业。

33

支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

2025年底,支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完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建设。

34

开展基层对口支援

项目

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35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

网络

2025年底,实现产前筛查机构和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

36

加强安宁疗护机构

建设

提升县第三人民医院、宽田乡卫生院、铁山垅镇卫生院等三家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的服务质量,并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37

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2023年底,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鼓励民营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38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

建设

2025年底,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

39

推进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

2024年底,全县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10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100%

40

促进健康教育行动

争取到2025年底,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41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体系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多点触发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协助市级建立属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模型,绘制重点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地图

42

构建食品安全风险

评估体系

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富硒、预制菜、脐橙、油茶等有关食品的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为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3

培育营养健康惠民

体系

推进营养指导员培训建设,组建食品营养专家队伍,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每万人配备至少1名营养指导员目标;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健康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动三级医院综合设置营养科室,提升营养诊疗在医疗一线的应用占比。





文件下载:于府发〔2023〕14号(关于印发《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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