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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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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2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刘慧同志任于都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列孟凡林同志之前),免去其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郭晓荣同志任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于都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叶小容同志任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海生同志任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列肖锡祥同志之前),免去其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为嵩同志任于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卢婷同志之前);

肖忠丽同志任于都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瑶同志任于都县国防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海荣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贡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凯赟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麟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彦君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靖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城琰同志任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桥头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建平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禾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芳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梓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锦福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葛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萍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罗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悦同志任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高伟同志任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李明同志的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练同志的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宁同志的于都县长征宾馆董事长职务;

免去程晓伟同志的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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