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宝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2〕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朱宝华同志任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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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2〕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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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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