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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五月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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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五月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3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林五月生同志任于都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禄生同志任于都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杨晓东同志任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202311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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