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3〕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崔芹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
方名荣同志任于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方金祥同志任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于都国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谭建民同志任于都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于都中学副校长职务;
罗勇胜同志任于都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储树春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于都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长生同志任于都县新长征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锐聪同志任于都县中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钟名生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润东同志的于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曾献萍同志的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卢志辉同志的于都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观福同志的于都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蒋雪峰同志的于都县新长征中学校长职务。
2023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