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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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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3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崔芹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

方名荣同志任于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方金祥同志任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于都国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谭建民同志任于都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于都中学副校长职务;

罗勇胜同志任于都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储树春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于都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长生同志任于都县新长征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锐聪同志任于都县中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钟名生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润东同志的于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曾献萍同志的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卢志辉同志的于都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观福同志的于都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蒋雪峰同志的于都县新长征中学校长职务。

202311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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