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干字〔2024〕3号
关于肖观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肖观称同志任于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龚志斌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赖纪英同志的于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皮慧同志的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4年2月2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于府干字〔2024〕3号
关于肖观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肖观称同志任于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龚志斌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赖纪英同志的于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皮慧同志的于都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4年2月2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