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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谭真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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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字20253

关于谭真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5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谭真君同志任于都县雩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肖璐同志任于都县商务局副局长;

黄华同志任于都县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青林同志任于都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莉同志任于都县佑安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经忠、郭伟华同志的于都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洁同志的于都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康育生同志的于都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免去李祖辉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贡江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谢勤同志的于都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庆祥同志的于都县城关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曾石发同志的于都县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谢阳红同志的于都县长征源红军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谢斌红同志的于都县明德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胡宁同志的于都县三门中学校长职务。

2025328 

(此件主动公开)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华叙桥   2025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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