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字〔2025〕6号
关于调整廖剑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廖剑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廖剑: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和交通安全、武警、国家安全、保密、民族宗教事务、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管大队。
协助负责信访工作。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信访局、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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