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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廖剑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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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府字〔20256

关于调整廖剑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廖剑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廖剑: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和交通安全、武警、国家安全、保密、民族宗教事务、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管大队。

协助负责信访工作。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信访局、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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