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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都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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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5日在于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何鹏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于都发展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明判大势、顾全大局、稳住大盘,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3%,同口径(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减收因素,下同)增长8.6%、完成预算105%,其中本级税收完成9.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2.6%。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21亿元(含乡镇级支出3.47亿元),同比增支4.19亿元,增长6.3%,主要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亿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落实规范奖金发放,基础绩效奖金按月随工资发放,增加了工资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04亿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法院、检察院上划市级管理,支出主要由市本级安排;教育支出24.87亿元,增长0.9%;科学技术支出2.18亿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实施奖励扶持政策,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亿元,下降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亿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社保民生项目提标扩面,奖励性工资增加相应提高了保险缴费基数;卫生健康支出5.06亿元,增长10.4%;节能环保支出1.79亿元,增长4.6%;城乡社区支出1.21亿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老旧城区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农林水支出11.15亿元,增长1.8%;住房保障支出1.49亿元,增长1.3%。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亿元、上年结转1.1亿元、调入资金1.8亿元,2022年收入总计7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2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亿元,2022年支出总计74.4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1.97亿元,同比上年减收24.5亿元,完成预算的54.2%,下降52.7%,主要原因是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大幅短收,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0.52亿元,下降54.6%。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地方债转贷专项收入24.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收入总计47.86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2.61亿元,增长6.5%,加上上解支出0.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9亿元、调出基金0.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6亿元,支出总计47.86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5万元,安排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3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6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05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2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7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98亿元。

以上数据是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将会有所变动,届时与收支平衡情况一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3月份中央新出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地方财政收入减收影响较大,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公开口径的通知》(财办库2022〕138号)要求,各级各地要将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返加到财政收入中计算同口径增幅并公开,以便更加准确反映财政运行实际情况。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现行乡镇财政运行体制,按照“乡财县代管”原则,乡镇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非税收入等全部上划为县级收入;乡镇自筹收入、受赠款等其他收入列为应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乡镇政权机构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障及人员工资经费等刚性支出由县对乡镇财政体制财力补助予以保障。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亿元,增长3%,同口径增长8.6%、完成预算10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74亿元,增长5.7%。

(三)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1.稳中求进,以进稳固,夯实财源基础。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深挖增收潜力,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亿元,增长3%,同口径增长8.6%。同时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年非税收入完成5.8亿元,增长32.1%,有效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的财力缺口。二是积极向上争资。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思路,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力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制定出台2022年度于都县争项争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激发全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全年向上争取各类财政性补助资金45.48亿元,比去年增加2.33亿元,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三是争取政府债券额度规模创新高。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支持,2022年,我县争取债券资金28.84亿元,同比增长75.8%,规模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一般债券2.68亿元(含政府外贷1176万元),专项债券23.52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64亿元。

2.稳字当头,精打细算,强化支出韧劲。一是全面实施惠企纾困。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6.69亿元,规模较上年实现翻番,相当于上年全县税收总额的33.9%,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恢复生产。全年兑现各类助企纾困资金6.5亿元;全年累计发放三个“信贷通”5.4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170户;落实承租国有房屋减免政策,累计减免租金625.68万元,惠及个体工商户551户,小微企业43家,鼓励企业深耕主业、争创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全速推进项目建设。坚持以重点项目建设作为稳定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紧盯“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目标任务和长征文化、时尚之都、富硒产业、体育融合“四大品牌”建设,严格按照节点要求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全年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43.7亿元。三是全程服务乡村振兴。全年投入11.14亿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安排农村“厕所革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3.62亿元;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8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富硒品牌打造、农业产业发展等1023个项目。四是全力打赢疫情防控。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继续开通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多渠道便利化实行采购,全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检测、医疗设备采购、防疫物资采购、隔离点及方舱医院建设等2.48亿元。

3.稳步向前,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聚焦“就业岗位、托幼园位、上学座位、医疗床位、养老点位、停车车位、如厕厕位”等七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财政民生保障体系,构建稳定的民生投入机制,51件民生实事全面落地,民生类支出完成5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八成。一是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扎实推进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及时拨付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等补贴资金7263万元,全力保障就业创业。二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年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17亿元,拨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1182.1万元,拨付高中公用经费1734.7万元,发放教师工资、津补贴等9.5亿元,发放学生资助6165.2万元,拨付校建资金2亿元,全力支持“双减”常态长效,推进体教融合深度发展,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目标。三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一院三区三中心”为龙头的紧密型医共体挂牌运行,新区人民医院、新区妇保院和新区第二人民医院陆续投入使用,新增床位1244张,完成于都县卫生健康服务平台一期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支持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全年安排资金3.98亿,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5.15万人,开展临时救助3558人次。

4.稳扎稳打,强化统筹,促进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出台《关于印发<于都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绩效目标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强力推动国企负责人年薪制落地。积极促进融资平台优化升级,稳妥推进国企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二是开展乡镇“一级财政”试点。印发《于都县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选取罗坳镇开展“一级财政”试点工作,加快搭建激发乡镇发展活力的财政管理模式。三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印发《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全年5970条项目、75个部门整体监控任务按时按质顺利完成。四是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年直达资金规模达23.53亿元,关联支付22.9亿元,支付率97.3%,直达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五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化“互联网+政府采购”,全年累计组织政府采购项目265个,采购预算金额18.71亿元。持续加强财政评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出台《于都县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流程。全年预结算评审完成项目333个,送审金额18.43亿元,审定金额16.93亿元,核减率8%。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县委科学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受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和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税收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税收收入占比跌至七成以下;二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收入出现大幅下跌,可统筹用于化债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的资金减少;三是疫情防控、“三保”、乡村振兴、债务还本等支出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平衡压力增大。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加强形势研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和于都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扭住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深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强化收入征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全力保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深入实施和长征文化、时尚之都、富硒产业、体育融合“四大品牌”建设,为建设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提供坚实财政支撑。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主要遵循“厉行节约、有保有压、绩效优先、兜牢底线”原则,按照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保障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2023年全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财政收入。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1亿元,比2022年增长3.9%。

根据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及预计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等因素测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亿元,加上提前下达财力性补助收入2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亿元,减去上解支出1.34亿元,地方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6亿元,财力合计45.5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5亿元,收支相抵存在收支缺口13亿元。为确保收支平衡,需从基金预算中调入资金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资金5亿元。

财政支出。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5亿元,(含乡镇级支出安排3.37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长2.1%左右。主要支出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同)增长2.1%;公共安全支出1.86亿元,增长3.2%;教育支出20亿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0.79亿元,增长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9 亿元,增长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亿元,增长1.9%;卫生健康支出4.74亿元,增长3.1%;节能环保支出0.94亿元,增长4.4%;城乡社区支出1.02亿元,增长2%;农林水支出9.10亿元,增长0.8%;交通运输支出1亿元,增长2%;住房保障支出1.30亿元,增长0.8%。安排预备费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符合《预算法》“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5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下降24.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亿元,下降2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彩票公益金等其他基金收入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减去上解支出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5亿元,政府性基金财力合计25.2亿元。安排支出17.2亿元,收支结余8亿元,安排调出资金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5.6亿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长2.1%,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6亿元,安排调出资金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06亿元,主要收入项目为:保险费收入4.5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22亿元,其他收入0.27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6.6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36亿元。

(二)2023年县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1亿元,比2022年增长3.9%。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13亿元,比2022年增长1.8%。

(三)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要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并实行限额管理。截至2022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总额为93.2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总额89.27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在上级核定的限额以内。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下达的新增债券额度,届时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2023年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主要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安排3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5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7.2亿元,主要专项安排如下:

(一)防范重大风险专项资金3.77亿元。主要项目有:防范重大风险专项资金3.75亿元、债券发行费260万元等。

(二)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2790万。主要项目有:党校事业发展经费100万元、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241万元、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培育1500万元、培训专项经费600万元等。

(三)生态建设与污染防治资金2.54亿元。主要项目有:工业污水处理费1771万元、污水污泥处理服务费2998万元、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7013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000万元、农村环卫保洁第三方治理6510万元等。

(四)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成果专项资金4.23亿元。主要项目有: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配套资金8000万元、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资金6000万元、农林水县级配套50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5000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2970万元等。

(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5亿元。主要项目有:工业发展扶持奖补资金1.9亿元、产城融合建设资金1.2亿元、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200万元等。

(六)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586万元。主要项目有:电子商务发展资金280万元、金融保险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等。

(七)新型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27亿元。主要项目有:PPP项目政府付费经费622万元、“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四大品牌”项目建设经费5亿元等。

(八)交通发展专项资金3320万元。主要项目有:公共交通财政补贴320万元、交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等。

(九)社会治理政法专项资金4730万元。主要项目有:禁毒专项经费300万元、雪亮工程建设经费314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0万元、肇事肇祸精神病障碍患者救助及司法救助资金200万元等。

(十)教育和体育专项资金2.09亿元。主要项目有:体育中心运营经费1590万元、体教融合“六大”项目进校园3500万元、公办托管幼儿园购买学位2294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134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工勤人员工资及食堂运转经费1560万元、其他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重点中学发展专项资金860万元等。

(十一)科技与人才专项资金6205万元。主要项目有:人才建设基金1000万元、工业科技创新奖励5000万元、科技三项费200万元等。

(十二)文化旅游专项资金3891万元。主要项目有:文物保护维修经费170万元、长征源合唱团经费1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县烈士纪念馆提升改造经费370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建设奖补经费103万元等。

(十三)社保和就业专项资金4.69亿元。主要项目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9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968万元、城乡低保等困难救助群体价格临时补贴1800万元、高龄补贴经费1997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00万元、免费火化费120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1.3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1.15亿元等。

(十四)卫生健康专项资金1.75亿元。主要项目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395万元、健康于都(两城同创经费)400万元、疫情防控经费900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关破改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19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774万元、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经费800万元等。

(十五)城市管理专项资金3424万元。主要项目有:日常城市维护资金800万元、园林绿化管养服务费1574万元、路灯电费650万元等。

(十六)应急救援救助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33万元。主要项目有:消防站车辆运维费198万元、防汛抗旱经费30万元等。

四、2023年财政工作

(一)理清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抓收入。突出“强征管”“挖潜力”“重质量”的抓收入思路。在“强征管”上,紧紧围绕全年预算收入目标,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监测分析,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大力培植涵养税源财源,不断壮大财力规模。在“挖潜力”上,立足县情实际,抢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发展政策窗口期,进一步加强挖潜力度,持续挖掘增收潜力,抓大不放小,做到应收尽收。在“重质量”上,坚持扩大总量与优化结构并重,既要严征管,又要积极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努力提高收入质量。

(二)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促发展。充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支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一是千方百计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债,多渠道实现财政增长目标,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统筹安排各类基本建设资金,突出重点、优化投向,加快推进事关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加强资金保障,提升工业园区对外吸引力和承载力,促进服装制造、光电电声等优势产业发展,做大做强“1+2+N”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坚定不移招大引强,围绕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培植壮大财源基础。

(三)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重点保民生。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十个严控、十个一律”,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发力,统筹资金支持办好省、市、县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关系民生民计的大事要事,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将教育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大抓教育、抓大教育,从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审视教育、谋划教育、推进教育,做到教育资金优先保障。逐步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流程科学、品质优良、公平性和可及性较好的县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改善住房条件,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基层治理等社会事业发展。

(四)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防政府债务、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持续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计划化解隐性债务。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健全库款管理机制,做好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等内控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五)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水平。继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市场经营机制,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开展全面绩效评价,深入推进财经秩序专项行动,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稳步推进乡镇“一级政府、一级财政”改革试点工作,确定乡镇财政结算补助体制,提升乡镇自身发展能力。持续深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加大财政评审力度,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各位代表,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明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迎难而上、担当实干,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排头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于都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注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股权收益取得收入,安排用于支持企业结构调整及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企业利润上缴、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清算等;支出主要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国有企业政策补贴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三大战略”指深入推进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八大行动”指大力实施工业倍增升级、科技创新赋能、深化改革开放、乡村全面振兴、城市能级提升、美丽赣州建设、提高民生品质、党建质量过硬。

6.“六稳”“六保”:“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7.三个信贷通:指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

8.零基预算:指不考虑过去的项目和收支,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预备费: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1.新增政府债券:简称新增债券,根据预算法等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由省级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12.一般性支出:指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在内的,用于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正常开支需要的支出。

13.民生支出:参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统计办法,将14个大类及其所有款项级科目列为民生领域支出统计范围,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

14.“1+2+N”产业:指纺织服装、光电电声、装配式建筑、食品加工、矿产品加工等。

15.“两个只增不减”:即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生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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