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20〕18号)文件精神,将县级医疗保障行政机构改由市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作为市医疗保障局派出机构,并于2020年12月28日举行挂牌仪式。(三定方案还未下发)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20〕18号)文件精神,将县级医疗保障行政机构改由市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作为市医疗保障局派出机构,并于2020年12月28日举行挂牌仪式。(三定方案还未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