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设机构名称: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下设三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基金监管与稽查执法股;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于都分中心为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四个股室分别为基金运行股、定点管理股、经办服务股、综合股。
(三)工作内容:2023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的主要工作: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派驻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及医疗保障筹资、待遇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政策。组织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受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监督管理派驻地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和使用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分局、分中心权限内的党群、政务、财务、人事、后勤、综治信访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派驻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旗大道37号(局机关),赣州市于都县贡江大道301号四馆一中心一楼A区(经办大厅窗口)
(五)办公时间:局机关(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经办大厅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错时延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00—2:0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方式:0797-6219561/6223343/6222139
(六)行政负责人姓名:潘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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