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承担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具体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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