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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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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负责对全县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污染实行抽检和统一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碳排放交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全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2楼

负责人:任善平  电话:18296765216

联系电话:0797-6213309

电子邮箱:ydhb807@126.com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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