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于都县卫健委领导班子成员
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1.党组书记、主任钟光华:负责卫生健康委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2.党组成员、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美英 :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管理(含干部离退休服务工作),“工青妇”、统战、人武工作,系统党建、机关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监察信访,卫生健康规划、信息化建设,基建、固定资产投资、健康于都、卫生健康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以及委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职称股、规划信息股、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卫培校、宁馨精神病医院、康复医院。
3.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崇民 :负责人口监测预警、人口与家庭发展、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工作,以及委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小溪乡卫生院、祁禄山镇卫生院、新陂乡卫生院、康宁精神病医院。
4.党组成员、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组长伍文权:负责驻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5.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志花:负责疾病控制、妇幼卫生、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基层卫生、公共卫生、乡村振兴,以及委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妇幼疾控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联系妇保院、疾控中心、皮防所、结防所,第三人民医院、仙下乡中心卫生院、岭背镇卫生院。
6.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远林:负责医政医管、药政管理、中医、干部保健、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医药学会、行风建设、卫生科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患纠纷调处、平安医院创建、人文医院创建、安全生产、民生工程,老龄事业发展、医养结合,以及委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医政医管药政和体改股、中医股、老龄健康股,联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黄麟乡中心卫生院、黄麟乡于阳卫生院、安颐和精神专科医院、博雅血浆站。
7.党组成员、副主任肖三官:负责分管机关政务事务财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大型医用装备配置、争资争项、招商引资,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发布、网络舆情监测,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教育与促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政策法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以及委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宣传股、政策法规股、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联系于都达康血液透析中心、赣江中医医院、东方医院。
8.爱卫会副主任蓝剑锋:负责爱国卫生、卫生城镇创建、征地搬迁工作,协助党组成员罗志花工作,完成委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利村乡中心卫生院、马安乡卫生院、桥头乡卫生院、福熙医院。
9.二级主任科员赖如芳:协助党组成员罗远林工作,完成委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贡江镇思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梓山镇中心卫生院、宽田乡卫生院、宽田乡高龙卫生院、沙心乡卫生院,段屋乡卫生院。
10.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方丽君:协助党组成员刘美英做好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协助党组成员肖三官工作,完成委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铁山垅镇卫生院、禾丰镇中心卫生院、康平医院。
11.县流动人口办主任杨华:协助党组成员刘美英分管卫生健康规划、信息化建设、基建、固定资产投资、健康于都、卫生健康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工作,完成委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罗江乡卫生院、罗坳镇卫生院、车溪乡卫生院、银坑镇汾坑卫生院、楂林医院。
12. 四级主任科员谢检生:协助党组成员刘美英分管“工青妇”、统战、人武工作,系统党建、机关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监察信访等工作,完成委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协助联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13.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八级职员徐志成:协助党组成员罗远林分管医政医管、药政管理等工作,完成委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协助联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联系葛坳乡卫生院、葛坳乡曲洋卫生院。
14.县计生协会副会长王慧萍:协助党组成员杨崇民工作,完成委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盘古山镇卫生院、靖石乡卫生院、真爱妇科医院。
卫健委班子成员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督促分管股室、挂点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
为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委班子成员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位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刘美英与杨华、谢检生,杨崇民与王慧萍,罗志花与蓝剑锋,罗远林与赖如芳、徐志成,肖三官与方丽君,互为AB岗。
2022年4月18 日
关于调整于都县卫健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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