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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罗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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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党字〔201987

关于印发《罗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罗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罗坳镇委员会

                                     罗坳镇人民政府

                              20191018日 

罗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督查方案

为全面掌握各村、圩镇行业站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及县对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要求等内容,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1.政治站位。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近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的批示指示情况;召开村“两委”会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召开党小组会、村小组会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分组召开户主大会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重大意义。与各位村干部、村小组组长、党员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情况。询问村书记或主任是否清楚2019年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的重点工作任。(专项斗争以来开了多少次村“两委”会、党支部大会)

2.组织领导。是否有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是否组织村干部开展扫黑除恶基础知识考试;台账资料是否齐全、管理规范、是否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及时分类归档。2018年工作资料是否装订成册。

3.宣传发动。查看人员密集场所(圩场、学校、交通要道、便利店等)是否通过宣传栏、广告牌、发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并附有举报电话等情况;是否广泛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单、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工作群、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入户宣传等各种方式途径开展宣传;村委会办公场所是否有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宣传栏、高清背胶的一封信等。抽查2个村小组,走访5名群众,了解群众是否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线索摸排。是否通过公告、微信、短信、标语横幅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每月是否召开线索摸排会议,摸排表是否及时上交并留有存底。(查有关资料)

5.综合治理。是否按照镇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工作,是否开展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摸排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彻底整治。(查看台账资料)

三、督查分组

成立2个督查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分工如下:

第一组:

长:潘菲(镇党委政法委员)

员:姜雪、葛志鸿、派出所1

督查单位:塘头、罗坳、水塅、茅坪、岩背、三门、峡山、全角、正坑、国土所、水务站

第二组:

长:卢俊鹏(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员:肖云生、谢娟、派出所1

督查单位:杨梅、鲤鱼、步前、黄坳、跃州、孟口、河坪、大桥、下坪、市监分局、林业站

四、督查方式

各督查组要采取明察暗访方式,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调阅资料、走访了解等工作方法,逐一了解掌握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五、督查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参加督导的各位同志要高度认识此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查的重要性,务必对标对表督查内容进行督查,慎防形式主义。对存在的问题书面及时反馈并明确整改时限。

2.纳入目标考核。此次扫黑除恶专项督查结果将作为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列入人大评议站所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严肃工作纪律。在督查时,工作人员不得做与督查工作无关的事,按时到达受督查的村(或单位)认真开展督。督查组对各村(或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当面反馈给相应村书记(或站所负责人)并明确整改时间,同时报一份镇扫黑办。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务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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