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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于都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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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于府办发〔2022〕年39号),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我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定建立于都县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

二、主要内容

《于都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分6个部分:

1.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

实行制度:召集人制度    

召集人:县水利局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县水保委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参加原则各单位担任县水保委成员的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水保委办公室(县水利局)

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2.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研究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大事项,审议全县水土保持总体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交流沟通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分解下达各乡(镇)、各单位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落实全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联席会议工作程序

牵头单位提报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会议召集人审定会议议程,确定开会时间;牵头单位发出会议通知,做好开会准备;会议按议程听取相关汇报,开展会议讨论,并由召集人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

4.信息交流与反馈

各成员单                      牵头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相关问题、工作建议

               (年底: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反馈)

牵头单位                  县政府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通过联席会议专报等形式

               (年底:汇总各成员单位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5.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增强紧迫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按时按质完成

6.于都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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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渠道: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6号  于都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97-6221745

    解读专员:于都县水利局人秘股 汤培


于府办发〔2022〕39号-关于印发《于都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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