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于府办发〔2022〕年39号),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我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定建立于都县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
二、主要内容
《于都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分6个部分:
1. 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
实行制度:召集人制度
召集人:县水利局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县水保委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参加原则:各单位担任县水保委成员的负责人
牵头单位:县水保委办公室(县水利局)
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2.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研究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大事项,审议全县水土保持总体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交流沟通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分解下达各乡(镇)、各单位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落实全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 联席会议工作程序
牵头单位提报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会议召集人审定会议议程,确定开会时间;牵头单位发出会议通知,做好开会准备;会议按议程听取相关汇报,开展会议讨论,并由召集人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
4. 信息交流与反馈
各成员单 牵头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相关问题、工作建议
(年底: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反馈)
牵头单位 县政府、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通过联席会议专报等形式
(年底:汇总各成员单位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5.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增强紧迫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按时按质完成。
6. 于都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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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渠道: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6号 于都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97-6221745
解读专员:于都县水利局人秘股 汤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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