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建设所涉房屋被征收人安置地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近日,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建设所涉房屋被征收人安置地抽签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于府办发〔2022〕年69号),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为确保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建设所涉房屋被征收人安置地 抽签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广大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办《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方案》(于府办发〔2020〕32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 定本工作方案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八项 行动”的目标任务,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 民生实事的落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 过阳光操作、公平分配、稳妥安置,积极兑现落实房屋征收安置 政策,切实推动岭下水库项目落地见效,加快富强美丽平安幸福 于都建设。
三、主要内容
《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建设所涉房屋被征收人安置地抽签分配工作方案》共分为7个部分:
1. 安置对象资格审查及确认:
牵头单位:县住保中心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水利局、雩山水务有限公司及利村乡人民政府
项目征收安置对象:房屋被征收人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协议、清空了房屋内物品、已搬离应征收房屋、签订放弃房屋旧料和不干预房屋拆除承诺书,并经征收实施单位现场验收合格的。
2. 抽签(抓阉)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 00
地点:于都县文化艺术中心。
3. 抽签注意事项
工作组 建设项目所涉被征收入
书面告知:抽签的时间、地点、事项
被征收人 专人
指定参加现场抽签
具体办法如下:①每户被征收人应由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参加抽签;②若不能亲自到现场的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在抽签仪式举行前,可以由被征 收入或家庭主要成员采取签署委托书的方式,授权1名具有民事 权利成年人代理参加抽签。注意事项:户主签署书面委托书应由 茶坑村(组)鉴证签名,并于抽签仪式举行前提交,方可认同有效。
其他事项:参加抽签安置大会的人员限房屋被征收人
(1)凭本人身份证入场;房屋被征收人无法参加会议又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视为放弃抽签权利,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指1人代为抽签,抽签结果有效。
(2)严格按方案确定的时间入场,不得提前或推迟。入场后,按进场顺序在指定批次座位就座,不得混坐。
(3)所有参加安置地抽签大会的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 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中高风险区返于的或拒绝配合扫码查 验的,不得入场。
(4)所有人员文明参会,尊重抽签结果,注意会场秩序,不得打闹、喧哗。
4. 抽签程序
①签字参会 ②在指定位置入座 ③工作人员宣读有关规定
④顺序号开始抽签(安置对象依次抽签,现场摄像,抽签结果当场记录,下一个安置对象开始抽签)
⑤安置序号开始抽签
⑥抽签结束 ⑦公证人员宣读抽签结果 ⑧散会
5.抽签及选图规则
第一轮抽取的是抽签顺序号,只作为参加正式抽签的顺序号,不作安置依据,签上所示的数字为“一”表示第一个上台抽签,签上所示的数字为 “二”,表示第二个上台抽签,以此类推;
第二轮抽取正式的安置序号,为第一批次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安置地的序号,签上所示的 数字为“1”表示第1个选择安置地块,签上所示的数字为“2”,表 示第2个选择安置地块,以此类推。
本次抽签每户搬迁户每一轮只能抽一个签,多抓无效,抽完签后现场公布结果,依签所示数字确定安置序号。
6. 安置位置的选择
在规定期限内(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根据抽签确定的顺序,在安置地规划图选择安置的位置。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由利村乡人民政府指定安置位置。
7. 安置建房的建设标准
牵头单位:于都县岭下水库工程建设房屋拆迁理事会
方案制定单位:县建筑设计院
方案审定单位:自然资源局
建设监管单位:利村乡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渠道: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6号 于都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97-6221745
解读专员:于都县水利局人秘股 汤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