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司发〔2021〕7号),结合《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赣府发〔2020〕20号)《江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赣府发〔2021〕14号)《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47号)、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于都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于府发〔2021〕8号)《于都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县级第二批事项集中划转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49号)《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于都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于府字〔2022〕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于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公示如下:
于都县卫健委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办理机 关层级 |
行政事项名称 |
行政事项类别 |
证明事项名称 |
出具证明的单位 |
1 |
县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卫生健康部门 |
2 |
县 |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对象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结扎证 |
卫生健康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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