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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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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现将全文予以公开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凝心聚力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治水兴水的新篇章,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争创“第一等的工作”的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国家“江河战略”,以国家骨干水网为依托,加快引调排水工程、调蓄工程、智慧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构建以南昌都市圈为核心,赣东北、赣西北、赣中、赣南四大片区为支撑的“一核四区”江西现代水网,持续巩固升级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构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大体系,加快推进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水利大省迈向水利强省,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效能导向。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35年,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升级,水利治理管理活动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现江西水利现代化。

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面完成现有166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固整治堤防1000公里,万亩以上圩堤全面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到2035年,洪水有效调蓄系数提升至24%,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现代防洪减灾安全体系。

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新增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有效提升,全省用水总量不超过262.3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到2035年,新增供水能力30亿立方米,供水安全系数提升至1.30,基本建成配置优化、集约高效的现代水资源配置体系。

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5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6.57%,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5.5%。到203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87.87%,基本建成空间融合、河湖健康的现代水生态治理保护体系,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系统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1.加快防洪水库工程建设。恢复廖坊、江口、万安3座大型水库设计水位运行,推进南丰、铜包头、极富等24座大型防洪水库建设,对添锦潭、军潭等16座大中型水库实施改扩建,增强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上中游洪水调控能力。开展病险水库(闸)“动态清零”行动,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对新出险水库(闸)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做到发现一座除险一座。

2.实施堤防达标提升。全面推进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实施长江干流江西段防洪提升和鄱阳湖区重点圩堤达标建设,系统治理五河干流,推进鄱阳湖区1—5万亩圩堤和单退圩堤加固整治工程,适时开展千亩圩堤整治,持续巩固提升堤防防洪标准。加快推进11个设区市和鄱阳、上栗等51个县(市、区)城区防洪治涝达标建设,巩固提升城市防洪标准。

3.开展河道行洪通道整治。以流域为单元,全面系统开展五河重点支流和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推进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山洪沟治理、农村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着力补齐防洪薄弱环节。

4.推进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开展康山、珠湖、黄湖、方洲斜塘4座国家级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实施泉港、清丰山溪2座省级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提高鄱阳湖区洪水调蓄能力。加快制定单退圩堤进洪补偿政策。推进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二)构建保障有力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5.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谋划建设鹅婆岭、下寨等一批水库水源工程及环鄱阳湖、赣南、赣西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实现城市优水配置。适时推进战略储备水源建设,加快山塘整治,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和供水品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6.推进灌区建设与改造。充分保障高标准农田灌溉用水,加快建成大坳、梅江灌区工程,实施赣抚平原、袁惠渠、潦河、柘林等13处大型灌区和100余处重点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谋划新建吉泰盆地、平江等一批大型灌区。

(三)构建科学系统的河湖生态健康体系

7.推进鄱阳湖区水生态治理。加快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赣抚尾闾综合整治工程,推进环鄱阳湖碧道建设,全面提升湖区水资源承载能力。

8.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开展五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构建人水和谐共生的滨水空间。推进幸福河湖、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建设一批水生态文明村、绿色小水电站,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水利风景区,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

9.实施源头保护和水土保持治理。积极开展赣江源、东江源等江河源头区保护与修复,加快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系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水土保持崩岗治理,持续增强区域水源涵养能力。

(四)构建智能畅通的智慧水利体系

10.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推进数字孪生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赣抚平原灌区、乐安河流域、山洪沟先行先试建设,逐步建成五河数字孪生流域和重大水利工程的数字孪生工程。利用智能感知技术和通信技术,建设对涉水对象属性及环境状态进行监测与智能分析的“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推进重要水利工程工控网建设。

11.打造水利智能应用。持续完善水利业务网,打造水利事务业务平台,推出一批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管理等领域智能应用。探索推进物联网、卫星遥感、北斗等新技术与水利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快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建成现代水网“2+N”智慧调控应用体系。健全水利网络安全制度,构建涵盖基础防护、监测分析和响应恢复的水利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12.加快智慧水利产业发展。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健全完善政企协作智慧水利建设机制,推动政府需求与市场融合,培育壮大智慧水利产业规模。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互联互通、共促共进,适度超前部署研究、攻克智慧水利建设关键技术,加快智慧水利产业化发展。立足江西虚拟现实(VR)产业优势,依托现有科研院所,打造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智慧水利人才培养基地。

(五)构建协同高效的水利管理体系

13.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守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加快推进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强化地下水监测评价预警。健全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机制,严格生态流量监管。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高耗水产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水改造,推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14.加强河湖管理。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河湖长+”机制,探索创新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审批,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严禁擅自侵占河道、破坏河湖水文监测环境与设施。强化河湖岸线管理和滩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因地制宜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和提高河湖湿地生态功能,打造最美岸线。

15.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强化水土保持源头管控,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遥感等技术手段,实现区域、在建项目和建设过程全覆盖监管。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增量,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强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高标准推进赣州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全国水土保持先行示范区“赣州样板”。

16.加强水利建设与工程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措施。巩固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压实水利工程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养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

17.加强水利风险管理。建设标准统一、数据互通、智能研判的水资源水生态监测网络。优化调整洪泛区、蓄滞洪区、单退圩堤布局,加强管理,提升运用能力。科学设定水库汛(旱)限水位、河道洪涝(干旱)警戒水位,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河道洪水风险评估调查,推广洪水保险、堤防保险,探索更多水利风险保险金融产品。推进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强化水利水电工程生态调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健全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制度,防范饮水安全风险。

18.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深入贯彻涉水法律法规,推动出台流域综合管理、地下水管理、蓄滞洪区运用管理等法规规章,推动适时修订河湖管理、农田水利等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地方水法规制度。健全水行政执法机制,突出水利重点领域执法,形成部门联通、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执法机制。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加强基层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程序。

(六)构建富有特色的水利改革创新体系

19.深化水利改革。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深化水利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水利政务服务能力。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治水管水体制改革,强化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探索鄱阳湖流域综合管理模式,发挥流域治水管水综合效能。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解制约水利高质量发展瓶颈,不断畅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路径,实现水生态价值转换。全力推进水权改革,鼓励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等水权交易;完善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城乡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构建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

20.大力实施水利科技创新。加强水利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健全水利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持续实施“科技+水利”项目机制,全面激发水利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全面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水旱灾害防御、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四水四定”水资源管理创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攻关、重点突破。推进水利科研成果示范应用与转化,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在抗洪抢险、水利建设与管理等各领域的应用。加强水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用足高层次人才政策,着力解决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系统谋划和推进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整体工作格局。

(二)强化规划引领。高度重视水利规划编制工作,主动对接国家水网规划、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等国家和区域水利相关规划,强化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高标准开展规划执行评估、动态调整和修订修编,提高水利规划对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引导约束,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水利规划编制统一领导,建立重大水利规划跨部门工作机制。

(三)强化要素保障。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依法依规保障水利项目用地、用电以及使用林地和湿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优先支持安排。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水利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探索开展水利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更多中长期贷款等金融资金向水利项目重点倾斜。

(四)强化考核激励。在市县综合考核体系中将水利高质量发展有关目标作为“水利建设”指标的重要考核内容。常态化开展工作调度,适时开展评估评价。健全水利行业监督体系,推进水利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综合运用考核结果,按有关规定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宣传部门要主动介入,水利部门要统筹协调,深入讲好水利故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强水文化建设与水利遗产保护修复,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水文化品牌。发挥水利工程、水利遗产的教育意义,加强省情、水情教育,增进全民水安全、水忧患、水道德意识,全面建设人水和谐的美丽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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