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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于都县创新行政复议案前化解机制 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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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于都县创新行政复议案前化解机制 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近年来,于都县行政复议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以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为契机,充分践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能动复议理念,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落实新法关于“繁简分流”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前化解机制,使行政复议真正成为当事人救济权利的首选和优选。







增设行政争议“引流阀”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于都县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接待窗口、信访局接访窗口、人民法院立案窗口,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和工作指引牌,明确了行政争议化解联络员,公示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电话和受理范围,放置了新行政复议法宣传折页,确保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正确高效的指引咨询服务,杜绝出现错误指引导致的行政相对人寻求救济“折返跑”“被踢皮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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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其他单位设立的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和工作指引牌的“引流阀”作用明显,行政复议案件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0%。




创设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快捷键”

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于都县行政复议中心整理了近几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根据案件的类型、特点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建立于都县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重点对行政复议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及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在行政复议决定正式作出前,特别是行政复议案件正式受理前先由相关行政机关和行政复议中心对行政争议进行化解;将高发类型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前“先览类案”,增加申请人对行政行为的认同、理解;探索在部分行政机关设立行政争议案前化解工作站,由工作站对行政复议案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化解,实现行政争议就地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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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县行政复议中心收到了一件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案件,经了解,申请人仅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有关受伤害职工的伤害部位描述有异议,县行政复议中心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确实存在未精准描述伤害部位的问题,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后,行政机关对决定书进行了更正。最终,因异议的事项得到解决,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至此,这起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这是县行政复议中心为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诉源治理,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打造行政复议“宣传台”

提高行政复议首选率、知晓率



通过行政复议进社区、园区、企业、商会、校园等活动,以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邀请律师、法学专家、业务骨干开展现场说法。

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县政府常务会和各行政机关全体会议时,组织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的“头雁效应”。有机结合春节、三八妇女节等特殊节假日,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各乡镇微信群等,进行线上“云直播”普法,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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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于都县行政复议中心将继续完善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行政复议全流程化解路径,快速、有针对性地化解行政争议,以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机制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行政复议工作的“小切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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