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岭背镇 > 法规文件 > 法规

全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在广东深圳正式实施

访问量:

3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正式实施。此次《绿金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广东深圳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先行示范走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深圳人民银行紧扣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联合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动《绿金条例》落地实施。

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各方共同推进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深圳市政府成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金融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深圳人民银行任副组长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

据介绍,《绿金条例》的实施有充分的市场和机构基础。深圳绿色贷款余额占比较大。截至2020年末,深圳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近3500亿元,同比增长16.8%,占各项贷款余额5.1%。而且,部分金融机构已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的调研发现,样本中过半数金融机构已开展公开环境信息披露。

同时,深圳金融机构也做好了充分准备。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领域的先行者,辖内分行已建立适应绿色金融发展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则发挥专家银行优势,参与推动深圳绿色金融协会的成立。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深圳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加强与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做好对深圳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深圳绿色金融协会的政策指导,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完善《绿金条例》配套细则,优化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建设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补齐绿色金融中介组织发展短板,营造深圳绿色金融发展良好生态;不断总结绿色金融发展“深圳经验”,为粤港澳大湾区、国内、国际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经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