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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安全生产】冷库安全使用重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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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冷库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教训深刻。冷库改扩建和维修、拆除阶段的电焊、切割作业,以及涉氨冷库的氨泄漏,是引发冷库火灾的主要原因。现提醒冷库运营单位注意:

一、冷库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2011)、《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冷库设计标准》(CB50072-2021)。

二、商用冷库(一般是指配置在超市、餐饮等商业设施内用作食品零售或消费前暂存的冷库)不应采用氨制冷剂,尤其是位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商用冷库禁止使用氨制冷剂。

三、冷库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保温材料、防火板等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保温隔热材料、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四、冷库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冷库使用及维修、拆除阶段,涉及动火作业,需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六、冷库在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应设专职安全员,严禁明火,严禁与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同步施工。

七、冷库进行聚氨酯现场喷涂、填缝剂施工、地坪漆施工时,应有持续强制通风措施。

八、冷库在已完成保温作业的场所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防护措施。

九、冷库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等)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

十、冷库制冷系统制冷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压力管道维护巡检工等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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