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于都县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于法府建办字〔2022〕15号)文件规定,经认真清理,并商有关部门同意,以下文件宣布失效。
特此通知!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于都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6日
失效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 |
印发日期 |
1 |
关于印发《于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于规建字[2018]149号) |
2018年7月11日 |
2 |
关于印发《于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于规建字[2018]150号) |
2018年7月11日 |
3 |
关于印发《于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于规建字[2018]151号) |
2018年7月11日 |
4 |
关于印发《于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于规建字[2018]152号) |
2018年7月11日 |
5 |
关于印发《于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于规建字[2018]153号) |
2018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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