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下司法所接到某村村书记彭某来访称:其本村发生一起因坟墓侵权引发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已报警处理,为了仙下乡平安建设,乡政法委员立即成立该矛盾纠纷研判会,主要成员有:仙下司法所、乡派出所、某村村书记,经研判研究统一战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事件原委:因2023年12月,彭某军根据风水地理先生的指导,为其已故父亲新建一穴坟墓,由于与彭某炜奶奶的坟墓距离过近,按民间说法将会影响彭某炜奶奶坟墓的“风水”,影响彭某炜一家的“运气”,因现场双方都情绪激动,加上彭某炜一方人员较多,气氛一时紧张起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4月6日乡人民调解委员受理本案后,联合乡派出所和村委书记组织双方“面对面”的沟通调解,调解员与双方普及法律知识,做思想工作,彭某军一方也意识到了其选址确实对彭某炜一方造成了影响,愿意作出整改。彭某炜一方称,若彭某军家愿意迁移坟墓,其一家自愿给予相应的补偿。双方因秉承着同组组民邻里关系,均愿意和平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满意的协议,彭某军承诺4月8日将其父亲的坟墓迁至其它合适的山头,迁至时间双方自行协商;现场彭某炜一次性支付彭某军人民币9500元作为坟墓迁移补偿金;双方不再因此事发生矛盾纠纷及相互干涉、相互影响的有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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