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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不上 调解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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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都县某乡一位中年妇女在于都县某银行申请了“线上信用户贷款”,本打算靠养殖增加家庭收入,不料此批猪全部病死,亏得一塌糊涂。现在贷款到期,银行多次催促还款,说如果不还贷款就要去法院起诉他们,他们实在没有能力还款,于2024年4月某日来到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受理了调解申请,并委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具体负责此事。调解员首先安抚这位女士的心情,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同时指出,贷款养殖勤劳致富的想法很好,但是生活中的意外总是猝不及防的,养殖风险猪病死或价格低是谁也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但是银行的贷款不会因为生意盈亏而免去,所贷款项理应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银行有权利起诉贷款户,不但要全额还款,还有罚金甚至承担其它法律责任。至于家庭情况困难,这和还贷是两码事,希望她能够理解。调解员告诉该女士,家庭现在还款困难,作为调解员可以尽力和银行协商,看能否根据家庭情况签订还款协议,以后按照协议履行还款。

    随后,调解员和于都县某银行取得联系,银行安排专人来到于都县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该银行负责人对这位女士深表同情,但贷款到期理应归还本息,他们也很无奈。调解员经过和银行负责人反复沟通,指出这位女士的确是因养猪死亡一批无力还贷,并不是故意拖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希望银行方面能够尽量照顾困难家庭,延长还款期限,贷款利息能免则免,如不能全免,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照顾。

    经调解员和双方反复沟通,最终这位女士和银行负责人达成还款协议:在免除罚金和部分利息的情况下,自20244月份起,该女士每月还贷2000元,至2024年8月31日全部还清。该还贷协议经人民法院窗口进行了司法确认,目前已具有法律效力,当事双方都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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