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对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6213212
通讯地址: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208室(濂溪路469号)
附件:《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 物排放总量(t/a) |
1 1 |
江西省于都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 |
江西省于都县禾丰镇焦坑村。东经115°29′ 21.818″,北纬25°45′36.230″。 |
工业废水,排放规模248.67吨/日。 |
连续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
COD:5mg/L、SS:25mg/L、 硫化物0.043、氟化物4.3mg/L; |
COD:0.348t/a、SS:1.740t/a、 硫化物0.003t/a、氟化物:0.299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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