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工作落地落实,根据市级新一轮“市县同权”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基层点单、部门端菜”的原则,我县将69个事项纳入新一轮“市县同权”改革,其中直接下放66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3项,纳入清单的事项可在县级直接办理,进一步满足了企业群众“就近办”的需求。
现公布《于都县“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3年版)》,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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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于都县“市县同权”办事指南(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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