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于都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环保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监督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环保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统筹协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县内环境污染纠纷,参与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环保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本部门内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协调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机关党支部等七个职能股室,下属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监测站和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两个事业单位。
本部门编制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数47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全额事业37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于都县环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74.79万元,较上年增加810.3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6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28万元;上年结转101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2.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于都县环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74.7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4万元;项目支出101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8.6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08.44万元、资本性支出3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189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6.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6万元;项目支出1011.44万元,项目支出101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8.6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于都县环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62.3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28万元,具体为:节能环保支出88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于都县环保局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于都县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75万元,增加41.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6.64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4万元;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71.67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5.87万元、印刷费5.01万元、水费0.31万元、电费3.29万元、差旅费4.49万元、维护费27.07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委托业务费425.97万元、福利费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于都县环保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03万元,包括
环境监察监测执法用车购置110万元,环境监察监测执法专用设备购置3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5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费110万元。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555万元,其中: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410万元。
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监测经费(含入境断面和新取水口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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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于都环境保护局 |
实施单位 |
于都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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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 |
项目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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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4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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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4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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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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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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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确保我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顺利通过考核提供数据基础; 2、对全县水库水质开展全面监测并编制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以使该项工作常态化; 3、通过对2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开展每季度1次的监测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4、为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助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环境污染防治;5、实时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和过境水质,监测预警水质现状。 |
1、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工作;2、对全县144个水库的监测工作;3、对我县2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工作;4、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一次例行监测;5:入境断面和新取水口水质24小时自动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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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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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工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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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对全县144个水库的监测工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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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对我县2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工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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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国控重点污染源每月一次例行监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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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入境断面和新取水口水质24小时自动监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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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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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流域整体水质情况 |
Ⅱ-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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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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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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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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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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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为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助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环境污染防治;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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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通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确保我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顺利通过考核。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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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通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时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和过境水质,确保民众用水安全。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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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 |
比较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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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众满意度提升 |
比较明显 |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环保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1.2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1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要求,需购置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用车。
第三部分 于都县xx 局(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注: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导出生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例如: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机关服务:指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后勤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