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福利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征福利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征福利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于都县长征福利院是主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和托管等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长征福利院作为民政局下属股级单位有且只有一个机构设置,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即于都县长征福利院。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0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 10 人,其中在职人员 10 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224.99万元,较2017年增加 25.03万元,上调 11%;本年收入合计224.99万元,较2017年增加25.03 万元,上调11 %,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4.99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224.9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4.99万元,较2017年增加增加万元,上调11 %,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24.99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99 万元,决算数为 224.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99 万元,决算数为2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9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37万元,较2017年增加30.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3.55万元,较2017增加8.25万元,上调11%,主要原因是在院弃婴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7万元,较2017年增加7.17万元,上调50 %,主要原因是:在院弃婴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万元,决算数为 1.04万元,完成预算的 6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3万元,下降2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 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9%,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8 万元,下降54 %。主要原因是:回访家庭减少,开支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 1.5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8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