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三、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四、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五、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六、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县燃气企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燃气兴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实施运行监督检查职能;七、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工作;八、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九、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哈皮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十、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执法监督工作;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内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市场监管股、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城乡建设股(村很建设和燃气股)、人民防空股、消防设计审验股、建设执法稽查大队、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编制数6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数116人,其中:在职人数81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人员7人、全额事业57人;退休人员23人,外聘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29.68 万元,较上年增加364.65 万元,其中:经费补助拨款127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5.45万元;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入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8万元;项目拨款补助5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59.6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5.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3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5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资本性支出43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3.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9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万元,项目支出5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429.6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4.65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3.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5.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4.11万元,下降58.18%。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资金139618.63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29个,涉及资金139618.63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大昌路银坑路道路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
于都县大昌路建设工程北起渡江大桥南桥头、南至振兴大道,道路全长约1424米,道路红线宽40米;银坑路建设工程北起思源大道、南至振兴大道,道路全长约882米,道路红线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排污、绿化、照明等,总投资约9221万元。
2)立项依据
于都县重点工程计划安排
3)实施主体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
工程开工以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把质量关,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及时支付了工程款。
5)实施周期
2018.7开工——2020.11完工
6)年度预算安排
竣工验收、结算和支付剩余工程款2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财政资金投入大昌路银坑路道路工程后、对稳就业、稳投资、保就业、保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了新区路网、城市功能和品质等到提升,获得了广大市民一致好评。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8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2.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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