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银坑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根据职责于都县银坑镇人民政府内设8个职能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工作局、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等8个站部门。人员基本情况:银坑镇人民政府机关编制人数83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职人数68人,包括行政人员35人,事业人员33人,退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023.6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6023.64万元,较2021年(减少)2967.36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717.33万元,占78.3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06.31万元,占21.6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023.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023.64万元,较2021年减少5365.27万元,下降47.11%,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397.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250.15万元,占53.69%;项目支出2773.49万元,占46.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7.33万元,决算数为471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2.58万元,决算数为126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74万元,决算数为27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三)卫生分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7万元,决算为4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万元,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93万元,决算为18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六)农林水支年初预算数为2421.73万元,决算为242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七)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万元,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九)住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23万元,决算为6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十)料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3万元,决算为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十一)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24万元,决算为27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5.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81.42万元,较2021年减少308.34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正常的增人增资及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增减。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3.59万元,较2021年减少893.55万元,下降69.96%,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压缩非刚性运行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1.87万元,较2021年增加103.98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增特困群体生活补助及脱贫攻坚加大对贫困人员补助。
(四)资本性支出8.14万元,较2021年增加8.14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1.16万元,决算数为21.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3.03万元,增长160.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06万元,决算数为15.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3.31万元,增长760.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政策压减相关费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上年食堂接待记账时未登记到公务接待科目、导致2022年公务接待决算数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7批,累计接待8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接待主要是单位之间的工作效流和上级部门来本单位业务指导,工作督导、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1万元,决算数为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28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政策压减相关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3.55万元,降低69.9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1辆,森林消防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73.4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圩镇示范建设、水利建设等 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66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效益发挥较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效益发挥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部门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良好。(总报告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银坑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银坑镇2022年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2022年1至12月公共财政决算收入数602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9.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36万元 ,其他收入1306.31元。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银坑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要求的情况:围绕“预算编曲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回应、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绩效目标方面:2022年紧紧围绕当年任务开展工作,推进绩效目标编审与预算编审流程相融合,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实现布置、编制、审核、批复四个同步。
2、绩效跟踪方面:建立项目台账,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促进项目目标实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一是积极协调,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二是严格审批专项资金发放标准,确保项目资金合规合法。
结果应用方面: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级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查阅了银坑镇政府提供的2022年度与整体支出相关的预算、决算、财务资料、工作总结等绩考评资料,经整理分析、计算、结合单位工作成果,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中各项指标进行了客观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银坑镇政府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按年初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执行率为90%。
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1)打造省级新农村建设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高标准打造“五美”乡村示范点建设点及高标准农田建设。(2)保障政府正常运转的镇级人员工资和生活津补贴,以及村级干部养老保险、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生活补贴。(3)保障党委、政府、人大、财政、农林水、卫生、村级和民间非盈利组织等部门正常运转经费。
2、质量指标:重点工作完成率达到相关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已达到任务目标要求。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相关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已达到任务目标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经济效益:从经济性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资金能保障部门正常运转需要,分配科学,分配结果合理,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全年工作运转。
2、社会效益:(1)改扩建道路,改善了民众出行,道路拓宽项目同步推进,对标全国先进乡村,全力打造高标准五美乡村。(2)开展消防、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安全排查以及生产安全排查。
3、生态效益:银坑镇人民政府2022年林业站认真履职,工作达到预期指标,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有所提升。
(四)社会满意度情况:
紧扣项目建设主线,努力发展民生事业得到了居民群众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一致认可。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和改进措施
对一体化系统的各项功能不熟悉,支付力度偏慢,造成偏离绩效目标,今后加大学习,弄懂弄透相关业务知识,提高操作能力。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部门评价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我乡组织开展了银坑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于府字【2021】第573号《关于同意从流域生态补偿专项预算资金中拨付宽田乡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完善资金的批复》,由发改委下达实施。
2.立项目的 借助银坑新型城镇化示范镇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完善圩镇银坑河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1354米的干管铺设,改善银坑圩镇水污染环境,确保农户用水安全,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中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1)银坑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完善圩镇银坑河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1354米的干管铺设
。建成后改善银坑圩镇水污染环境。实施期限为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4.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32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改委已在一体化系统调整调剂192万元到我镇,其中按建设进度已支付工程款186.9316万元,已拨付至施工单位。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资金下达后,乡财政立即组织进行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全面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及时制定建设方案,工程总量已完成100%、年度工程目标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为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我们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2022年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先组织各项目单位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对数据进行分析,形成了银坑镇2022年度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分数为90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得分情况
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2022年全部工程总量已完成100%。
2.质量指标得分情况
2022年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已完成年度设施建设任务,所需材料检测合格,已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合格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得分情况
2022年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完成100%。
4.产出成本指标得分情况
2022年财政按照成本控制率计算,计划成本减实际成本支出没有超出预算安排。
(二)项目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得分情况
项目建成后方便周围村民生产生活及出行,改善农村环境;对推动银坑镇圩镇道路网系统形成、完善圩镇交通网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群众满意度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标。
2.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能提供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服务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优化圩镇路网系统形成,提升乡村品位,提升人民满意度。
(三)项目满意度指标
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调查,我们共发出100份调查问卷研究,其中:居民(A类)50份,社会群众(B类)50份。问卷得分情况为居民平均得分90分;社会群众90分;最终总得分的计算公式等于A类得分×50%+B类得分×50%+,即9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经验、做法
自2022年专项资金立项以来,我们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主导,专抓人员蹲点,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土地平整及部门协调问题及时向乡领导汇报解决。二是加强沟通、强化监督管理抓进度。为了确保项目工期,我们一方面加强与居民沟通,宣传建设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重大意义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三是科学统筹,精心安排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六、有关建议
评价结果表明,2022年镇桥头至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干管(主管段)工程项目资金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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