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仙下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仙下乡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仙下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乡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仙下乡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 个,包括仙下乡人民政府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7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0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8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1人,行政在职人数3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1人,差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遗属人数11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仙下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仙下乡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05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4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 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于都县仙下乡人民政府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405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4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6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3061.7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 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9.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6.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农林水支出 12.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 少) 0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81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 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于都县仙下乡人民政府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05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4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996.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0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6 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61.7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 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9.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农林水支出 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 少)0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81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6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8 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0.41万元, 比2023年预算减少6.1万元,下降3.27 %,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4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于民字(2024)1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仙下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乡民政部门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1)明确对象标准:临时救助备用金专项用于因病、就学、突发灾害或意外事故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临时救助。(2)严格审批程序。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情况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要组织召开民主听证会或集体讨论,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启动核对程序,对审批发放的结果要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资金监管。乡人民政府为备用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做到权责统一,责任到人。要管好,用好临时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困难程度等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优亲厚友,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更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万
7.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救尽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二、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于都县仙下乡人民政府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公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 12万元,比上年减少 1.28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1.2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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