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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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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职能履行工作职责,督促环卫作业承包公司严格落实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2、加强水上环卫作业及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营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区河道水面环境卫生质量。

 3、积极配合县城管局做好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新建、改建工作。

 4、继续做好单位的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迎检接待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5、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环境卫生经费、设施、设备的管理。

 6、做好城区内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全县性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检查评比。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机构设置为9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执法监察队、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股、道路清扫管理股、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股、环卫基础设施管理股、垃圾处理管理股、水上环卫作业管理股;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年末实有人数76人,其中在职人员75人(含水上环卫临聘人员19人,抑尘车司机8人,请长假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6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3635.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635.57元,较2017年增加795.75万元,增长28 %,主要原因是:城区保洁面积增加和水上环卫作业设备及人员增加,新增城区抑尘车设备和作业人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635.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635.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569.43万元,较2017年增加729.61万元,增长25.7 %,主要原因是:城区保洁面积增加和水上环卫作业设备及人员增加,新增城区抑尘车设备和作业人员;年末结转和结余66.14万元,较2017年增加66.1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尚未完成,下年仍需按原渠道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81.94万元,占16.3 %;项目支出2987.49万元,占8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5万元,决算数为356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5万元,决算数为  351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主要原因是:城区保洁面积增加和水上环卫作业设备及人员增加,新增城区抑尘车设备和作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50万元,决算数为5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增加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04.2万元,较2017年450.31增加53.8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了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4万元,较2017年50.72增加15.68万元,增加30.9 %,主要原因是:水上环卫和抑尘车的燃料费及修理费和专用材料费的支出的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3万元,较2017年44.85减少33.52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单独设立了科目,不在此科目列。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 万元,决算数为6.0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14.41减少8.37万元,下降58.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万元,决算数为1.14元,完成预算的100%,共计接待批次8次,用餐人次66人。外加职工加班用餐5批次,230人次,合计1.14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4.33万元减少3.19万元,下降73.67 %。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 万元,决算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7年10.08减少5.18万元,下降51.39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另外加强了车辆保养、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50.72增加了15.68万元,增加了30.9%,主要原因是:水上环卫和抑尘车的燃料费及修理费、专用材料费的支出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15.1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共组织对“水上环卫作业设备运行项目”、“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15.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水上环卫作业设备运行项目和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及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转运项目预期目的:对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及贡江流域城区段的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及渗滤液转运处理均已达到。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20万元,执行数为212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道路计划作业量完成率;二是生活垃圾清运完成率。三是公厕保洁、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洒水降尘完成率。四是道路清洁度;五是垃圾清运收集整洁度;六是公厕保洁与其他项目整洁度;七是监督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置率;八是:城市环境优化;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投诉和事故率下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道路清洁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垃圾清运及公厕和其他项目都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环卫保洁的作业质量监督管理;二是督促公司根据作业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作业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