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城管局 > 财经信息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环卫所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继续根据职能履行工作职责,督促环卫作业承包公司严格落实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2、继续加强水上环卫作业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区河道水面环境卫生质量;做好城区抑尘工作,不断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督促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渗滤液处理站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3、积极配合县城管局做好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新建、改建工作。

4、继续做好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迎检、接待、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5、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环境卫生经费、设施、设备的管理。

6、做好城区内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全县性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检查评比。

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机构设置为9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执法监察队、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股、道路清扫管理股、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股、环卫基础设施管理股、垃圾处理管理股、水上环卫作业管理股;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编制数8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80人。实有人数132人,其中:在职在岗人员46人、退休人员57人,临聘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收入预算总额为6090.55万元,较上年增加6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万元;事业收入8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支出预算总额为6090.55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2.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8.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项目支出558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600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5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2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007.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27万元,具体为:城乡社区支出592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8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551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1.3万元,较上年预算的安排减少了33.7万元。(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4.88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5.08  万元,下降 6.4 %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8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福利费1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环卫执法督查用车 1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   0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5512.3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5209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

 1)项目概述:环卫保洁面积:总面积:1031.45万㎡。其中一级路面282.92万㎡;二级路面(含居民区道路)137.26万㎡、城区未硬化空坪和城乡结合部道路外延lOOm面积611.27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区域和服务项目:县城建成区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和废弃家具家电等杂物的清理清运等服务:县城区、工业园(含罗坳工业小区)、贡江新区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居民区、农贸市场(未外包)、露天杂物、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以及城区范围内菜地、空坪、池塘和服务范围内可视垃圾的保洁和清理;服务范围内护栏的清洗;隔离绿化带的保洁;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环卫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及管理;服务范围内建筑垃圾和废弃家具家电等杂物的清理清运;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

 2)立项依据:国家相关向购买服务政策及于府字[2018]554号《关于城区环卫保洁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批复》

 3)实施主体: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实施方案:根据合同约定的作业标准和要求由于都县沙田美域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城区环卫保洁作业,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根据作业标准要求进行督查考核。

 5)实施周期:签订2年合同,2年内考核合格后,续签3年合同。

 6)年度预算安排497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清扫清运达到作业要求,设施完好,设置合理,处理规范,城区路面机扫率达80%以上,城区环境干净整洁。指标:保洁面积大于等于1074.49万平方米,公厕保洁大于等于15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埋场规范运营,清扫保洁达到干净整洁,垃圾清运日产日清,环卫设施功能正常设施完好,及时处理投诉事项,带动就业人员大于等于650人、群众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项目发挥的作用期限为长期,空气质量优良率达优。

2.水上环卫作业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于府字[2013]59号《关于水上环卫作业经费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改善贡江河城区段水域环境,美化城市景观,为保证城区段河面的干净整洁,从20135月开始由我所负责贡江城区段水域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理工作,范围为跃洲电站前500米至于河大桥河面,现有作业人员21人,作业船舶8艘,吊车2辆,垃圾转运车1辆。

 2)立项依据:根据于府字[2013]59号、于府办抄字[2014]257号、于府办抄字[2015]513号和于府办抄字[2017]524号抄告单精神,于府字[2018]122号批复。

3)实施主体: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实施方案:由环卫所组织人员和车船对保洁范围内河面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作业,将打捞清理的垃圾运往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173.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河面干净无漂浮物,作业区域水域干净整洁,改善水域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指标:服务水域保洁面积大于等于300万平方米,保洁情况达到河面无漂浮物,垃圾打捞船舶8艘,吊车2辆,垃圾转运车1辆,用工人数23人,美化城区环境改善城区段水域,项目持续发挥作业期限为长期,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抑尘车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为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加强城区扬尘治理,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根据于府办抄字[2017]695号,于府办抄字[2018]278号,于府字[2018]135号批复,20181月开始实施城区抑尘车运行项目对城区扬尘进行喷雾和洒水,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加密了喷雾频率,总体提升了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了城区人居环境。现有抑尘车4辆,驾驶员8人。

2)立项依据:于府办抄字[2017]695号,于府办抄字[2018]278号,于府字[2018]135号批复。

3)实施主体: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实施方案:由环卫所组织人员和车辆在非雨天安排人员车辆对城区进行抑尘作业,防止扬尘产生,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1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对城区范围内进行抑尘降尘作业,不断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指标:服务城区面积大于等于1074.5万平米,城区空气质量指标达标,抑尘车4辆,驾驶员8人,不断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城区人居环境,项目持续发挥作业期限为长期,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购买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为解决于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问题,201512月开工建设渗滤液处理站,20182月工程全面完工验收合格后由环卫负负责运营管理。根据于府字[2018]311号批复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于20181016日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1398万元,期限为6年,年需经费233万元,项目从20181112日开始实施。

2)立项依据:于府字[2018]311号批复《关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批复》。

3)实施主体: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实施方案:由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服务范围内于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运行;填埋场第三方环境监测(含地下水、地表水、外排水、环境大气、厂界噪声、土壤、渗滤液、沼气);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相关技术要求和运行管理按Ⅱ级填埋场标准执行: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水质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在渗滤液处理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进水量不低于100 m3/d,达标出水量不低于75 m3/d,做到处理站每日进行日常化验并做好日常记录。

环境第三方监测、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运维,乙方必须委托第三方服务。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5)实施周期:6

6)年度预算安排:23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规定限值。指标:日处理渗滤液大于等于75吨,按填埋场规范对场区进行环境监测,渗滤液处理后水质达(GB16889-2008)表二规定限值,渗滤液处理严格按规范执行,对渗滤液每天进行处理,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为长期,群众对工作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公务联系业务工作都是联系主管单位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上年减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保养,减少非必要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