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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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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于都县水利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于都县水利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于都县水利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水利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何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县委、县政府批准,于都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利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水利改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涉水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相关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实施,组织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监督水利工程、水域及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运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水法律法规宣传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县域内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要水利科技推广。组织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负责水利防灾减灾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协商水文等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方针,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内设5个职能股室1.人事秘书股(党群办、监察室)、2.计划财务与科技股、3.水政水资源股(节水型社会办公室)、4.水利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股、5.水土保持股。

编制人数小计109,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0,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9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5,行政在职人数1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5,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6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99,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30人。在校学生0,其中:学前幼儿人数0人,小学生人数0人,初中生人数0人,高中生人数0

第二部分于都县水利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2

第三部分于都县水利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于都县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5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4.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5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4.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于都县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35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4.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6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资本性支出160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3;农林水支出397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7万元。其他支出117.5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5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9.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86万元;资本性支出16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于都县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35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3;农林水支出397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7万元。其他支出117.5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5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6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资本性支出160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于都县水利局2022年度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1.77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0.71  万元,减少  0.97   %。

其中办公费支出46.5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3.2万元,取暖费12.07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3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项目情况说明

1.暴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项目

1)立项依据

赣市府字[2017]92号批复市水文局文件,防汛水雨情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站点所在县列入财政预算

2)实施主体

于都县水利局

4)实施周期

24个月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

我县共有59个暴雨洪水自动监测站点,按照2800元/年计算,共需16.5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1: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防汛抗旱工作,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目标2: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水平和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目标3: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的防洪安全;目标4: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目标5: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安全度汛;目标6:确保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安全存储、有效管护、及时维修、迅速调用,为受灾地区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提供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确保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持续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开展维护工作

718人次

指标2:组织河长制培训

大于等于2处

质量指标

防汛通信可用率

≥95%

系统运行完好率

≥95%

时效指标

发布防汛信息情况

及时

平均系统故障恢复时间

≤2小时

成本指标

配件更换价值

≤5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山洪灾害预警减灾效益

>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应对失误造成严重山洪灾害事件个数

≤2次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有利于促进建立运行保障长效机制

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满意度情况

大于等于90%

其余项目情况详见附件3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于都县水利“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单位暂无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是指水利局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2210201):是指水利局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

(三)行政运行(2130201):是指水利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水质监测(2130312):指水利局用于贡江水源地保护区及水功能区水资源监测及水资源公报年报编制工作费用等支出。

     (二)防汛(2130314):指水利局用于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毁修复及防汛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附表12022年二上部门预算输出表%28市县%29

附表2于都县水利局整体支出目标申报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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