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和粮食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拟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粮食流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践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21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全面乡村振兴办、人事、党建、群团、种植业股、农村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养殖业股、科教信息市场股、政策法规股、农田建设管理股、产业扶贫办、新农村建设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股、农机服务股、农业环境监测服务股、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股、执法大队等。编制数257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全额事业编制211人。实有人数252人,其中:在职人员263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780.32万元,较上年增加1515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6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87.46万元;非税罚没收入: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436.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780.3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9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5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6万元;项目支出2468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61.19万元,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1550万元、柑橘黄龙病防控经费6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经费275万元、2021年于都县晚稻生产奖补资金507.27万元、于都硒品牌打造等经费60万元、代发户发放失败退回资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44.63万元、聘用蔬菜技术指导员经费180万元、梓山禾丰车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经费90万元、2020年因灾受损大棚改造提升奖补资金150万元、2021年农民丰收节经费1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肉鸡产业奖补资金819.68万元、蔬菜等产业发展经费175万元、高标粮田建设县级配套3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27万元、乡村振兴发展资金蔬菜产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1145.07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961万元、县级储备粮费用补贴298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15308.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935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0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6万元;新增卫生健康支出146.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59万元;其他支出3886.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5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9万元;其他运转类支出3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万元。特地目标类支出24356.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于都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696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357.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8531.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8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50万元,其他支出3886.3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9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5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86万元。项目支出2386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41.51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3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1万元,资本性支出2772.07万元,其他支出18804.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5436.38万元,3886.38万元用于2020年高标准粮田建设支出;1550万元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于都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06万元,下降了17.25%。
公用经费支出187.31万元: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4.5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万元、工会经费40.99万元、取暖费31.07、其他交通费用27.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3台1.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2台1万元、空调机5台1.5万元、复印机2台0.4万元、复印纸10件0.5万元、鼓粉盒10个0.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13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机关事务局派蔬菜办业务公务车辆1辆。
(九)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7 个,涉及资金2448万元。
项目情况说明
1、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费
1)项目概述:补贴标准为112元/亩。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抛荒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2)立项依据:根据《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0]133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1]45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4)实施方案。为做好此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下达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了专人专线负责抓落实,按照“村组登记、面积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集体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了认真核实并申报,较好完成了这项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实施后,保障农业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为农业提供自然灾害屏障。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以及农业综合执法、粮食流通执法等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根据省发改委《赣发改农经字[2010]1164号》及《赣发改设审字[2011]3048号》文件批复立项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措施。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及粮食流通执法。3.乡村振兴美丽乡村。
2)立项依据:《赣发改农经字[2010]1164号》、《赣发改设审字[2011]3048号》、赣农字【2013】79号、:赣府厅发【2014】10号、赣农字【2015】49号。
3)实施主体: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检站
4)实施方案:1、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把质量安全关口,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各地市场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3、确保我县生猪屠宰市场健康有序运行;4、促使养殖业健康发展;5、粮食流通安全;6.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2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明显加大,农产品价格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2、围绕畜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疫病防控、产品质量、三产联动”五个重点,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农业主导产业为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己任,不断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3、粮食流通安全执法。4、有效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环境卫生等条件,专项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于都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是指农业农村局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二)行政运行(2130101):是指农业农村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2210201):是指农业农村局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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