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体系。
(二)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和推进工作;负责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负责建设全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与县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房地产中介、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企业(机构)资质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及全县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协会工作。
(四)依法查处保障性住房及房地产市场、物业、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房地产有关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实施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负责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管理;参与县城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六)负责县城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管理;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
(七)负责全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的鉴定工作。
(八)组织编制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销售)和管理。
(九)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编制数110人,实有人数11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10人;另退休人员53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㈠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14万元,因收费项目取消,收入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0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3.6%;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1.1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6.4%。
㈡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6.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6%;社会保障和就业122.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1%;住房保障支出70.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7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7%;商品和服务支出231.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
㈢财政补助支出情况
2018年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10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6%;社会保障和就业122.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1%;住房保障支出70.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31.91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长28%,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安排65.3万元(预算公开表内数据)。具体安排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6.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3.5万元,会议费1万元,维修费10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6万元,劳务费3万元,防暑降温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费10万元,其他支出131.1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货物类采购。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 “三公”经费年预算安排25万元,较去年减少34%,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安排25万元(预算公开表内数据)。具体安排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0万元。“三公”经费的使用我局将继续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部门应用的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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