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
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主管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工作,系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对全县供销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化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按照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的日常管理,对烟花爆竹、棉花、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拆解等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督,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加强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和合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编制人数26人、实有人数12人。内设股室6个:秘书股、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财务会计股、科教社团股、监事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618.4万元,较上年减少17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6万元;事业收入2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4.8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2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说明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并按资金性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支出的金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2021年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预算总额为618.4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9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相同,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38.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6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0000元、差旅费10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改制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改制工作全面完成后,维护系统安全稳定,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系统下岗职工越级访和赴京访现象发生。
2)立项依据: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系统内下岗职工
4)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改制工作完成后的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化解信访矛盾隐患,严格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失管漏管,确保人员稳控在当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成立由邱树勇主任任组长,李明东副主任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组员的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由主任亲自抓、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5个工作组,对信访矛盾隐患做好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排查。排查预警是掌握信访维稳主动权的前提。各工作组要对辖区范围内涉及改制工作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及时准确掌握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和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分析研判和化解消号机制。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各工作小组要第一时间靠上做工作,将问题化解在当地,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矛盾不上交。
(三)积极化解。各重点工作组要按照一案一策、多元化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采取精准措施,全力化解。化解过程中要追根溯源,找准症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严格稳控。对在改制工作上存在上访意向的人员,要不分时段予以重点关注,随时掌握其意图动向,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做好稳控;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主动约谈信访人,稳定其情绪,掌握其动态,千方百计解决好他们的诉求。对进京到省重复上访人员、串联上访人员等重点人员成立专门稳控工作小组,严格磕兑责任,制定专门的稳控方案,严格落实“五个一”“十包一”“一天三见面”等工作措施,严防死守,盯紧防牢,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发生,坚决防止上访人外出上访。
二、相关要求
(一)逐级落实、完善方案。
各重点工作组要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化解稳控方案,针对不同的信访矛盾问题,专门研究化解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问责机制。要不惜代价做好化解稳控工作,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对排查不认真、预警不及时、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到省进京越级上访、到国家局重复登记、出现极端恶性事件以及重大信访舆情的,一律责任倒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维护系统安全稳定,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系统下岗职工越级访和赴京访现象发生。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江西省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无增。原因是本年度是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收官之年上级检查等工作较多。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于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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