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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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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自然资源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以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和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统筹协调安排全县城乡各项建设,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计划。制定县本级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负责组织土地出让的前期策划,制定规划条件。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拔、出让、转让、变更、收购、收回、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审批、审查报批、报备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利用。负责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编制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并统筹推进县级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内设办公室、法规与信访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与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利用修复股、建筑与市政交通规划管理股、地质勘查与矿权管理股、地理信息与测绘管理股。下属于都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都县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于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价格中心、征(占)地办公室、信息中心、县自然资源档案馆、2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和县工业园自然资源分局。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数321人,其中行政编20人、全额事业编制301人。实有在职人数265人(行政人员31人,全额事业234人)。退休人员75人。

第二部分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12.30万元,较上年增加15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5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7.09万元,收入总计8464.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9.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于都县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64.8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8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7.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5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5880.59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1.5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67.16万元、资本性支出4713.4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6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2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5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万元;资本性支出471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8.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于都县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612.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08万元,具体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7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于都县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支出3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6万元,具体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7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27.92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9.13万元,具体为办公费44.4万元,印刷费19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18.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38万元,维修费36.5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劳务费22.3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59.84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1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47.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台。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资金4028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0 个,涉及资金 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于都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

1)项目概述:于都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因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种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于都县辖区内城镇地籍调查,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

3)实施主体: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赣府字〔20178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赣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保障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顺利实施,同时一并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权籍调查工作,制定《于都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17年至2020

6)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全面查清当前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健全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产出指标:①完成全县区域调查全覆盖;②经国家验收合格;③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④调查平均成本0.42万元/平方公里。效益指标:①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需要;②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③真实有效的反映国土资源地类属性分布情况;④项目成果可服务年限10年。满意度指标:项目成果使用者满意度。

2、于都县农村房屋及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项目

1)项目概述:于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于20129月正式启动,2015年已完成所有的地籍成果调查建库,项目通过了县、市两级质检,省级验收要和农村房地一体项目一起进行,暂告一段落;于都县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工作于20173月正式启动,在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房屋调查测量,现已完成全部的外业调查,正在建设完善数据库,准备验收。

2)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1120)文件精神,启动于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农业厅 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514)文件要求,开展于都县农村房地一体工作。

3)实施主体: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于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是对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查清每宗集体土地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该项目以招投标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作业。

于都县农村房地一体工作是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基础上,将全县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发证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范围。对全县农村房屋进行调查建库,项目以招投标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作业。

5)实施周期:于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实施周期为2012年至2015年;于都县农村房地一体工作实施周期为2017年至2020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度预算安排257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年度总体目标: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打下基础,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查清全县辖区内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位置、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建立集图形、属性、档案为一体的全县农村房地一体数据库与管理信息系统,为实现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形成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打下基础。产出指标①数量指标: 全县约42万幢农村房屋100%完成。②质量指标:做到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通过省级验收。③时效指标:按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完成。④成本指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每个村1020.0元;农村房屋调查每幢73元。效益指标:①经济效益指标:可抵押担保转让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②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农民房屋财产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③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让群众满意。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于都县自然资源“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83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于都县自然资源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款)土地资源调查(项):反映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方面的支出。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