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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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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安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安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于都县安监局是主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所赋予的职能,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

(三)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实行监察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于都县安监局机关1个,下设办公室、安监一股、安监二股、安监三股、职业卫生股、执法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59.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159.03万元,增长52.9%;本年收入合计459.82万元,较2017年增加159.03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意见,要求设区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精准扶贫、上级检查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9.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03.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3.81万元,较2017年增加3.02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精准扶贫、上级检查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56.01万元,较2017年增加156.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关专项资金年底未及时报账形成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03.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9.6万元,决算数为30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其中: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32万元,决算数为29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精准扶贫、上级检查支出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8万元,决算数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9.47万元,较2017年减少5.1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工资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5万元,较2017年增加21.19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上级检查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4万元,较2017年减少13.03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2018年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6万元,决算数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54万元,增长8.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6万元,决算数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4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40人。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54万元,增长8.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上级检查支出增加。(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9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上级检查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安全生产监管”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县安全生产监管达到了预期效益,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达到了预期效益指标,总体目标实现了(1)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推进产业升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3)促进生态平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组织对“于都县安监局机关”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县安全生产监管达到了预期效益,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达到了预期效益指标,总体目标实现了(1)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推进产业升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3)促进生态平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推进产业升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三是促进生态平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财政预算的力度,按活动的规模提早介入,加强沟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达到了预期效益,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达到了预期效益指标,总体目标实现了(1)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推进产业升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3)促进生态平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以刘瑞华为组长,赖荣发、管伟斌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小组对2018年安全生产监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等级为优,评价分为94分。。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

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

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